原标题:严寒下的奔波 只为百姓的和谐
执行行为案件历来是执行工作难点,稍有不慎,轻者会形成信访,重者有可能演变为民转刑,是“执行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为基层法院所重视。近日,赵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不顾严寒,几经奔波,连续化解了两起执行行为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赞许。
案件一 李某某与张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原被告双方共同位于一向北通行的南北半截过道内,原告居南西侧,被告居北东侧。双方相处不睦,为过道通行摩擦不断。原告有证,被告以原告证件来源不合法,申请予以撤销。被告有宅基的来源,但没有政府颁发的证。后演变到被告将原告朝东的大门垒墙堵住,并在国道北头安装铁门。历经一二审,终审判决将墙和铁门拆除。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正值寒冬,执行局综合处长张广利十余次赴被执行人家中反复做工作,讲法律、讲厉害、讲人情世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多次工作的感召下和拘留罚款强制措施的压力下,被告终于亲自履行了判决义务,至此一件历时10余年的案件得以彻底解决。
案件二 李某平与李某华等恢复原状纠纷一案
原、被告系同一村村民,在被告责任田中有一南北田间道和一公用浇地用淋沟通往机井房,后机井不能用原告在该处接电缆,电缆沿公用淋沟铺设。14年麦收后,被告将原告电缆埋于地下,将南北田间道和淋沟平整后用于耕种,给浇地时须通过田间道到井台合电闸的原告带来不便,原告一直要求恢复原状,并为此多次上访。此案经历一审和再审判决恢复原状。在此案执行过程中,也是正值寒冬,执行局综合处长张广利冒着刺骨寒风,多次赴被执行人家中做工作,在数九寒天中多次召集原被告双方在责任田里协调解决、现场丈量。原、被告双方被赵县法院执行干警的执着和付出所感动,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这起历时4年多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编辑:米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