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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专项资金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

烟台加大力度培育品牌会展


    本报讯  全国各大城市的会展业竞争到了“近身肉搏”阶段,如何利用烟台市展会资源,提高竞争力,今年两会上,民建部门向烟台市委提出了相关提案。日前,提案的承办单位——烟台亚太国际贸易中心做出答复:将完善扶持政策,开发展会资源,争取用3-5年的时间,力争把烟台建设成为拥有一定数
量名牌展会,具有国际水准的区域性会展名城。

    2008年,烟台市从健全组织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整合会展资源,培育名牌展会入手,迈出了第一步。按照计划,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市区大型展会为支撑,以县市区特色展会为补充的会展活动新格局。届时,在烟台市举办的各类展会达到80个,其中国际性展会8至10个,名牌展会5个以上;到2015年,培育起具有一定实力的大型展览集团3至5家,全年在烟台市举办的各级各类展会总数达到120个,其中规模以上展会80个,国际性展会15个,名牌展会8至10个;展览总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参会参展客商300万人次。

    烟台市还将在完善展会扶持政策方面进出一系列新举措。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设立会展业专项发展资金。拟在2010年以前,烟台所有会展经营活动形成的税收收入的地方分成部分,全部返还给市会展节庆管理办公室,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扶持会展业发展和奖励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实行优惠税费政策。对从事办会办展的公司,实行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展会的广告经营税收,返还一部分给会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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