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权威发布> 详情

《儿童机能鞋》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4-06 11:15来源:消费日报

  日前从中国皮革协会获悉,《儿童机能鞋》团体标准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目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随着儿童鞋市场对品牌、产品功能性诉求的不断提高,机能鞋已成为当下儿童鞋行业的共同的发展趋势。但是,企业在追求“健康”儿童鞋的产业之路上,也面临着很多儿童鞋健康科技的误区、难点,而且此类产品在国内尚无可供指导生产、检验、采购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给企业的生产、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为保证儿童机能鞋的产品质量,加强质量监控,通过制定该标准,可以为规范儿童机能鞋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国产儿童鞋适脚性偏低

  机能鞋技术门槛要求高

  据行业专家介绍,当前,我国儿童鞋企业主要以生产代工和中低档产品为主,近年来尽管经过快速发展和品牌洗礼,形成了以部分龙头企业为首的品牌阵营,但由于儿童脚型、鞋楦、鞋型等基础性研究严重不足,仅靠模仿翻版国外产品或成人鞋设计,使得儿童鞋的适脚性偏低,健康舒适性和安全性差,造成我国儿童脚部疾患高发,严重影响到儿童的正常发育成长。

  因此儿童机能鞋作为一个全新的概念备受关注,但对生产企业来说,其对技术门槛要求也比较高,需要对小孩子的足部发育、骨骼的生长规律要有一定的研究。

  《儿童机能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儿童机能鞋(Children's  functional shoes)指,根据人体工学原理设计,针对0—6周岁婴幼童的脚型特征、行走方式和生长发育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脚部问题而开发制作的具有稳定、支撑脚踝,保护婴幼童柔软足踝,预防生长中易出现的足疾的功能儿童鞋。

  每年消费规模约千亿元

  专业品牌三十余个

  来自中国皮革协会的资料显示,近几年,随着国家开放二胎政策,人口基数不断增加,全国0—6周岁儿童已达到约1亿人。同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开支有约40%用于孩子,这个特殊年龄段的消费者是当今社会最具潜力的消费群体,故我国的儿童鞋市场被认为是制鞋行业中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之一,并处于黄金发展期,目前儿童鞋市场每年拥有约1000亿元的消费规模。

  据2020年阿里指数统计数据,机能鞋全网商品数是1357578个,机能鞋在学步鞋/婴儿鞋的品类中占比已经高达69.83%,其中儿童鞋热销的机能鞋品牌有32个,包含安踏、特步、匹克、鸿星尔克等国内知名运动品牌,巴布豆、史努比、mikihouse、迪卡侬、月星、鬼冢虎等外来品牌,以及基诺浦、惠步舒、帕傲、苏斯等专业儿童机能鞋品牌。

  企业通过设计研发制造儿童“机能鞋”不仅能更好地满足当今年轻父母的需求,更可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童鞋产业也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新增多项相关指标

  机能性能无法检测的问题得到解决

  《儿童机能鞋》(征求意见稿)制定过程中参考了GB/T 3293-2017 《中国鞋楦系列》的鞋号分档要求, GB 30585-2014 《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的限量物质要求,《QB/T 4331-2012 儿童旅游鞋》的物理性能指标,以及QB/T 2880-2016《儿童皮鞋》的相关要求,新增了前跷高度、鞋底厚度、外底硬度、主跟和包头的性能、鞋垫厚度和硬度等机能指标,解决了儿童机能鞋的最主要的机能性能(支撑性、护踝性、稳定性、曲挠性、合脚性、抓地性)无法检测的问题。

  与儿童旅游鞋、儿童皮鞋相比,儿童机能鞋具有保护生长期儿童脚部健康、减少儿童脚部疾病的功能。儿童机能鞋设计需针对婴童的“脚型”“步态”研发,要求具有稳固、支撑脚踝,减震,行走稳健等功能。其功能表述为:鞋型符合儿童脚型规律,保持脚在鞋内的自然状态;稳固、支撑脚踝,以保护儿童发育中柔软踝关节韧带,预防扭伤;前掌抓地功能是为了锻炼前掌、脚趾抓地能力,促进足弓发育、足底神经及大脑神经正常发育;环保透气功能是避免稚嫩的儿童皮肤受到有害物质伤害,提升鞋的卫生性能。

  中国皮革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儿童机能鞋》(征求意见稿)按照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编制的。在引用最新科研成果和目前正在实施的有关标准的同时,密切联系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结合,以利标准颁布后的推广应用。

  (史晓菲)

编辑:刘坤媛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