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产业经济> 详情

云南省公安厅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主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8-25 15:51来源:消费日报网

  微信截图_20210825155123.jpg

  消费日报网讯(李晓燕)8月25日上午,云南省公安厅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主题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郭品发布了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开展第一批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经验成效,以及一年来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取得的新变化。

  据悉,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红色教育主题活动490余次,学习交流、专题研讨4600 余场次,边境州县公安机关创新“送学上门”、开办“火塘夜校”等举措,不断强化思想武装;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公安部党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政治督察实施办法》,按照“督政治、督班子、督纪律、督落实”的思路,对25个厅直单位和16个州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政治督察,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坚决肃清周永康、孟宏伟、孙力军及白恩培、秦光荣等流毒余毒影响;强化政治担当,全省涉藏地区连续13年保持稳定;边境州县公安机关连续保持高等级勤务,24小时联防联控,切实筑起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人民防线和坚固屏障。2020年,云南省公安厅被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今年上半年,电信诈骗案件顺利实现“两降两升”目标(立案数、损失数下降,破案数、抓获数上升),云南境外赌场、诈骗窝点规模持续萎缩,出境参赌、参诈人员数量大幅减少,跨境违法犯罪受到极大遏制;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今年上半年,全省命案数同比下降18.14%,“两抢”、盗窃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2.3%、5.8%;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排查矛盾纠纷10万余起,化解率达94.4%,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组织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警民恳谈”“开门评警”等爱民实践活动4万余次,听民意、察民意、汇民智、解民忧;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98%的户籍管理业务和70%的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实现“一网办”;建成覆盖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的194个“公安自助便民超市”,为85万无户口人员解决了落户难题;推行的202项“最多跑一次”承诺事项全面落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发布19项民生实事计划,推出实践活动事项1.5万余项,出台便民利企措施2300余条,为民办实事4万余件。

  据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赵志明介绍,一年来,全省破获毒品刑事案件947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76名,缴获毒品31.97吨,查获吸毒人员36512人次,一年来,全省依托大数据破获毒品案件超过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一。

  规范执法程序。全省建成州、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63个,升级改造智能化执法办案区302个,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机制,落实重大案件、执法问题、过错追究集体讨论制度;深化信息化大数据运用,以“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为依托,针对公安执法领域风险点开展预警防范,实现执法办案活动全过程记录、智能化监督、可回溯管理,坚决整治干预执法司法和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厉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案剖析、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不断纯洁公安队伍;在张从顺、张子权重大典型引领下,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挖掘、持续宣传身边的英雄模范和先进事迹,推树基层先进集体336个、先进个人1310个,举办英模事迹报告会(宣讲会)267场次,激励全警坚决履行好为国守边、为民尽责的职责使命。


编辑:赵名扬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