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法治之窗> 详情

阻挠、拦截、打砸建设项目 海南临高8人被判刑!

时间:2021-09-22 08:11来源:消费日报网

3761632269390_.pic.jpg


        消费日报网讯(郭维前)9月18日,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宗寻衅滋事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华、王某秋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其他6名参与人员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2年2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3771632269391_.pic.jpg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6月份开始,为了阻止海南省临高县调楼镇抱才村和罗堂村海南临高某渔业综合补给中心项目(该项目由海南某海洋渔业补给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地的正常施工、收回土地,谢某华、王某秋受他人指使,以政府征地不合法、开办炼油厂有污染等理由,通过微信群、现场发动或电话通知的方式纠集张某波、王某久、谢某月、谢某兴、杨某、谢某进及抱才村村民先后到海南临高县信访局、海南省信访局及北京等地上访,并阻挠、拦截被害公司进入工地施工,对被害公司的宣传牌、彩钢板、钢管、板房等财物进行打砸等,严重影响了被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华、王某秋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案发后,8名被告人及其家属已同该公司达成民事调解,在法庭上出示了被告人对公司的悔过书,且18.5万元的民事赔偿部分已履行完毕,被害公司对8名被告人予以谅解,法庭酌情对8名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海南省临高县各镇、村两级干部40余人旁听了此次公开宣判。


编辑:吴俣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