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叶德宝 口 牛夏风)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呼声较高、十分期待的卫生健康改革项目,是解决“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的关键。9月30日,浙江省全面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发布了浙江省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改革的具体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由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正式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于10月14日起施行,在浙江全省范围内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会上,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俞新乐表示:“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不仅能够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缩短检查检验等候时间,且能减少医疗费用支出、提升就医满意度。”
为破解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之间、医院之间不互认、难共享问题,浙江主要从三方面进行改革:一是加强政策协同保障,形成部门联动机制,解决“不愿认”的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基础建设,开发统一互认系统,解决“不能认”的问题;三是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制定统一互认标准,解决“不敢认”的问题。
据悉,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将其纳入“看病就医一件事”多跨场景应用,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规则,先行在浙江省人民医院等四家省级医院及杭州市、嘉兴市开展了试点。
目前,四家试点的省级医院已完成所有医生工作站的系统改造,全面开展互认工作;杭州市富阳区实施2个月来累计完成数据共享调阅67万余人次、互认4.6万项次;杭州市、嘉兴市也按照时间节点加快推动落实。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工作安排,浙江省将于10月底前完成省级医院间互联互通互认工作,并以地级市为单位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12月底前,各市平台完成与省平台对接,最终实现省市县医疗机构间互联互通互认。
同时,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医保、财政等部门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及时发现各单位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予以沟通解决,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经验,为全省改革的同质化推进提供参考。
编辑:虞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