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产业经济> 详情

昆明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交付回迁安置房31180套

时间:2021-12-01 17:50来源:官渡区融媒体中心

  自11月18日起,官渡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集中采访活动,记者与采访团一同走访官渡区多个点位,从社会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片区更新、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发展等多角度多视觉,呈现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官渡区如何聚焦老百姓的所需所盼、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从而构筑“活力官渡”“幸福官渡”。

  11月30日,官渡区“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集中采访第三站,记者来到位于关上街道的双凤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所在地,了解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如何提升宜居品质和群众幸福感。

  今年50岁的李庭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住进新房,真正成为“城里人”。 她家回迁了三套房,准备自己住一套,另外两套出租,租金作为生活来源。走进她家居住的小区,绿树成荫、树影婆娑......整洁优美的小区环境,让人心旷神怡。李庭丽正在小区引导着房屋装饰公司,为自家新房装修搬移装饰材料。

  李庭丽的新家在世茂璀璨倾城,位于关上巫家坝核心区。“如今的小区环境绿化好、配套设施全,生活质量比原先提升太多。搬进小区,我们也从‘村民’真正成为了‘居民’”。说起现在的新房子,李庭丽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微信截图_20211201174918.jpg

  几年前,李庭丽一家住在关上街道双凤二组的城中村,“村里最让人堪忧的就是卫生和治安问题,村中道路狭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交通特别不便”。”李庭丽说。

  今年8月份,李庭丽和家人终于办完手续,领取了自己位于世茂璀璨倾城回迁房的钥匙。“我的房子再过1个多月,就可全部装修好,准备明年春节前就入住,现在小区有专业的物管管理,人车分离,待周边的超市、农贸市场再配套起来,生活就更方便了。”提起现在的生活,李庭丽提感慨不已。

  像李庭丽一样,因关上街道双凤二组城中村改造,现已搬进世茂璀璨倾城小区回迁房的村民共有716户。“看到村民们现在都顺利回迁了,我们由衷地高兴,因双凤二组城中村改造回迁房的建设,可谓是一波三折。”官渡区征迁工作办公室主任李文瑞介绍,双凤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在2009年就已经启动,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直到今年7月30日,在官渡区多个部门的努力下,村民们才圆了这个‘新房梦’。回迁房建筑面积为132888.22㎡,回迁房共选700多套,接房率达到100%。剩余约4.8万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待日新路以南项目启动后将优先保障双凤一、三、四、五组居民回迁,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先回迁、后拆迁’的人性化模式。

  而像双凤二组城中村改造项目这样的“民心工程”“幸福工程”,只是官渡区在城市更新改造当中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官渡区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民意,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由村民自由选择补偿方式,及时向拆迁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搬迁奖励费、特困补助费等费用,让拆迁户在过渡期内生活有着落、住房有保障。

  同时,官渡区还在全市首家推出由政府先期出资进行房调、地调、专项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这项工作不仅能为开发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使开发商能最快的进行成本核算,决定投资意向,还极大地促进了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并根据全区产业发展导向对城中村进行片区进行规划,结合城市更新改造白皮书的编制工作,将片区改造与全区、乃至全市的发展和建设融为一体。此外,在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中,官渡区以产业定位来引导城中村改造,同时更注重配齐配足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益项目,包括交通设施、社区医院、学校、派出所、消防设施、垃圾房、社区用房、公共绿地等,并将这些设施的配备与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规划有机统一,极大地提升了改造片区的品质,改造后将建设成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的新型社区,使老百姓真真实实享受到城中村改造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昆明市计划改造的395个城中村中官渡区有109个,占全市的28%,涉及居住人口约6.47万余户、22.64万余人,占地总面积约4.64万亩,拟拆除建筑物面积约2825.97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官渡区城市更新改造共计完成拆迁量1574.57万平方米,完成回迁安置房建设343.01万平方米,交付31180套回迁安置房。完成配套建设幼儿园24所,中小学校19所,新增绿化面积121.3万平方米,社区用房2.9万平方米,垃圾中转站19座,生鲜超市(农贸市场)16个,公厕53所。(邬艳芳 林增)


编辑:赵名扬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