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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不再是糊涂账

时间:2022-03-04 09:11来源:消费日报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充电设施的电费标准和收费行为,《通知》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通知》不仅明确了此前模糊不清的价格标准问题,而且还从规范收费的角度鼓励引导居民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充电。对于各地促进电动自行车规范充电,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

  可以说,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已经是每个社区所必须面临的实际问题,社区生活秩序、火灾隐患等问题与其息息相关。

  去年9月26日,北京海淀区某街道社区居民反映:自己居住的社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收费过高,而且每次还强制收取所谓保险费。另外,充电桩数量较少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这样的情况造成很多住户还会提电池回家充电。“我们社区充电价格为2小时1元,外加0.1元强制保险,而且已经有过一次充电着火的教训,希望尽早解决。”随后,北京市海淀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答复表示,“针对您反映充电贵问题,目前北京市无统一定价标准,此定价为充电桩公司与小区物业就充电成本核算后确定的商业行为。”而针对居民反映充电设备不足问题,回复则称,“社区居委会与社区民警、物业公司协商已确定新增充电点位3个,计划增设充电口40个,社区将督促物业加速推进,感谢您的反映。”

  时隔半年多,北京海淀区的这位居民一定会踏实了。记者从《通知》看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分为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电费实行政府定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居民生活用电”类别,执行政府定价,按照北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电价标准为0.510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向用户收取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时,两者应当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

  “服务费”方面,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行业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时,《通知》还指出,各区可结合本区实际,出台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管理的具体措施。从居民角度看,规范收费标准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引导居民到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充电。

  为了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危险行为,北京此前已经出台了不少新办法。比如,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道充电,可能将会影响车主的个人征信。对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部位,以及其他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行为,除了劝阻、制止和报告之外,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还将逐步纳入征信体系。2022年底前,北京市力争全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基本覆盖;2023年底前,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上楼入户充电安全隐患。

  此次《通知》也明确,电网企业应为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提供接电服务,确实无法实现电网直供、由非电网供电主体供电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主动向电网企业提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居民生活用电”类别申请。电网企业应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行分表计量的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分别计价收费。

  中国自行车协会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协会支持地方政府出台有关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标准等相关政策,这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以及推动各地政策制定和出台都有着积极的示范效应。

  文|本报记者 史晓菲


编辑:乔娇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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