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法治之窗> 详情

以法护航 保亭检察院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2-03-16 21:42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陆娇娇 记者 郑红梅)为进一步深入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年”活动,依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3月2日,海南省保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曾晓宇应保亭县工商联邀请,为全县40多名企业代表开展了一场题为“四大检察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案例解析”的普法教育讲座,县工商联总商会班子成员及商会会员、各企业家代表参加此次讲座。

WechatIMG1181.jpeg

曾晓宇首先向企业家们介绍了检察机关的相关职能,随后结合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为企业保驾护航的工作,说明了检察机关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惩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上的鲜明态度和积极作为。在接下来的讲座中,曾晓宇运用保亭检察办理过的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方面进行案例解析。针对企业发展常见的涉企财产犯罪、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干扰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打击犯罪的职能作用,坚决惩治干扰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以生动详实的身边案例,讲解了保亭检察院在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中的各项举措。

WechatIMG1183.jpeg

曾晓宇最后表示,保亭检察将一如既往的为民营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力争解决企业在法律上的担忧和困惑,让企业安心经营、专心发展、全心创新。讲座过程中,企业家认真聆听,讲座结束后,参训民营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培训专题讲座进一步强化了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治观念和法律风险意识、提高了自我维权、化解风险和危机管理的能力,增强了民营企业科学发展的信心决心,这必将为保亭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编辑:吴俣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