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消费浙江> 社会新闻> 详情

浙江禁毒条例再升级 实现重点易制毒化学品溯源管理

时间:2022-03-29 15:39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叶德宝 口 牛夏风 )3月2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浙江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浙江省禁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施行。

111.jpg

据悉,《浙江省禁毒条例》是2001年6月颁布实施的,分别在2004年、2011年作了两次修订,一直以来,对于规范和保障浙江省禁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禁毒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条例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亟需要修订完善。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梦海介绍,本次《条例》修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有关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注重体现浙江特色,对破解长期制约禁毒工作瓶颈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修订的《条例》重点包括: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易涉毒重点环节和场所管理、加强科技禁毒能力建设、明确吸毒人员从业限制和完善社会面吸毒人员管理服务等七大项内容。

数字化改革是推进新时代禁毒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浙江是如何推动禁毒工作数字化?

其中,《条例》明确,浙江省应当建立统一的禁毒综合治理数字化平台,推动大数据等技术在禁毒监测预警、执法查处等工作中的应用。

据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刘静介绍,目前,浙江省禁毒委正在建设浙江禁毒“苍穹”综合系统,它用来指导全省各地探索多跨场景应用,在网络毒品犯罪“一体化”打击整治、吸毒人员“无感式”服务管理、易制毒化学品“全流程”监督管理、毒情形势“物联化”监测预警等方面开展一些探索和创新,努力实现涉毒风险即感即处、毒品犯罪可防可控、禁毒管理高效高能、预防宣传精准精细,主要是要构建“整体智治、系统数治”的禁毒工作新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堵塞易制毒化学品流转过程中可能被用于制造毒品的漏洞,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分类管理制度。其中《条例》规定,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和溴素,实行溯源管理制度。

刘静表示,本次《条例》提出溯源管理的相关措施,是根据国家禁毒办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浙江的实际来制定的。溯源管理就是依托数字化手段开展流向核查,掌握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酐和溴素的最终用途。接下来,浙江省公安厅将会同药品监督、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打通相关监管系统,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同时,还将建立相关企业的操作规范,通过手机扫码、线上登记等操作,实现重点易制毒化学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状态可掌握。

事实上,从近几年破获的案件来看,浙江是典型的毒品输入省,浙江目前现有吸毒人员4.49万人,消费群体仍然庞大。据统计,从2018年—2021年,浙江省累计破获毒品案件1万多件,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8万余人,缴获毒品2.7吨,累计查获吸毒人员6.8万人次。根据国家禁毒办的调查,浙江省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8.95%,浙江省禁毒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编辑:牛夏风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