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叶德宝 □马佳丽)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8月4日,浙江省召开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办公厅副主任陈新忠进行解读,《实施意见》聚力打造数字变革高地,对推动浙江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率先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

《实施意见》一共包括七个部分,其中“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
此外,围绕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建设的6个方面举措、24项具体任务。围绕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引领驱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撬动数字经济发展、驱动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三方面举措等。
多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接续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最多跑一次”、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改革,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性重塑。
《实施意见》有以下三个特点: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用数字化理念、技术和手段破解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努力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将《实施意见》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坚持用好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增量开发、迭代升级理念思路和“V”模型方法路径,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实践成果,因地制宜提出浙江省重大改革任务、落实举措,力求彰显浙江辨识度、首位度和创新性。
力求可操作可落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7个方面143条任务,逐项落实到浙江省数字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和数字化重大应用中,确保规定动作接得牢、改革任务全覆盖、重点内容相衔接。同步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体系、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量化闭环,落细落实。
编辑:叶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