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10月11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和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出台的《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向公众发布,旨在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就业,助力残疾人共同富裕。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浙江要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万人以上,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8万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50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浙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明确提出建立“报送安排残疾人就业计划”制度,强调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内容,同时国有企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将其认定为失信行为,记入行业信用记录。
“两项新政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内容等,这些政策的制订,实招的推行,定会有效推进下阶段残疾人就业工作。”浙江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宣清松表示,浙江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工作目前在全国是领先的,但相比于浙江省整体社会发展环境来说,仍是不够的。他希望全社会共同来关心关爱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也希望残疾人自身能突破片面认识,勇敢就业创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据悉,为保障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行动方案》还明确四年内要实行十大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残疾人就业帮扶,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发动社会力量助力残疾人就业,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保障,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精准服务,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创新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集成改革。
编辑:马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