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消费浙江> 社会新闻> 详情

浙江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叉车安全专项检查

时间:2022-11-25 10:46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为了全面消除叉车运行安全隐患,杜绝叉车事故发生,近期,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辖区内叉车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三无”(无牌照、无检验、作业人员无证)叉车、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叉车等行为。

记者从长兴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查处了全县首起特种设备销售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案件。据了解,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夹浦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叉车使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部分无牌的二手叉车停放在104国道沿线路边,且有使用痕迹。执法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部分叉车有问题,立即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叉车均系一家名为长兴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所销售,经对该公司负责人询问,负责人称这些叉车均系从安徽、山东等外地运输过来,之后其公司在未对这些二手叉车办理登记上牌的情况下,直接销售获利,且在销售过程中为躲避监管故意不制作、不留存销售台账记录。

22.jpg

事实上,该公司作为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特种设备销售单位销售的特种设备,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其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齐全。特种设备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禁止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依法立案查处。

长兴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叉车流动性大,危险系数高,特别是无牌无证二手叉车,如果技术检验不合格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叉车使用单位一定要在正规公司购买符合规范的叉车,以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编辑:叶德宝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