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绿色农业> 详情

海口市琼山区开展中央媒体火山荔枝采风活动 展示独特农文旅资源

时间:2023-05-11 23:25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 □ 申军)醉美琼山荔红时,果香迎来八方客。为进一步扩大琼山区“海口火山荔枝”品牌的影响力,展示海口市琼山区得天独厚的农文旅资源和自然条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5月11日,海口市琼山区开展“琼肴佳话 火荔无限”2023中央媒体海口市琼山区火山荔枝采风活动,邀请新华社、人民网、光明日报、消费日报等多家中央媒体记者组成采访团,深入琼山,走进琼山区三门坡镇,通过镜头记录美“荔”琼山,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展现琼山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变化。

琼山荔枝5.jpg

采风团一行先后深入到琼山区三门坡镇海口火山荔枝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及荔枝新品种培育与展示基地(仙桃荔)、海口火山荔枝分拣集散中心、琼山区海垦红明荔海共享农庄进行采访、拍摄活动。

琼山荔枝12.jpg

采风团第一站来到了三门坡镇海口火山荔枝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及荔枝新品种培育与展示基地(仙桃荔)里,成片的荔枝树一望无际,果农们正在地里忙碌。“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来管理果园,看到果子长得好,心里当然也高兴。”

琼山荔枝6.jpg

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负责人告诉记者,每天早上7点,果农们会准时来到果园,给荔枝树施营养肥、打药、浇水,悉心照料好每一棵荔枝树。得益于今年气候适宜、管理得当,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里的荔枝长势良好,看着荔枝树上逐渐挂满果实,果农们笑在脸上,乐在心里。“荔枝快上市了,相信今年一定能卖个好价钱。”谈起荔枝销路,果农们信心十足。

琼山荔枝10.jpg

随后,采风团一行来到荔枝新品种培育与展示基地(仙桃荔),了解海口火山荔枝新品种“仙桃荔”的培育种植情况。据专家介绍,“仙桃荔”是华南农业大学园艺学院荔枝育种课题组于2008年在校内育种基地,以“紫娘喜”为母本,“无核荔”为父本,人工有性杂交创制的杂种群体中选育而成的荔枝新品系。“仙桃荔”果实歪心形,双肩隆起,缝合线不明显,果皮红色,龟裂片平坦,裂片峰平或微隆,果特大,最大单果重78.1g,平均60g左右,焦核率26.7%,可食率72.3%,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7.0%,果肉蜡白,不流汁,质地软滑细嫩,口感和肉质均比“妃子笑”和“紫娘喜”较优。

作为三门坡镇最大的海口火山荔枝分拣集散中心,这里即将迎来一年中最忙碌的时节,工人们正忙着检查分拣机等设备,备战5月荔枝季。“在荔枝上市期间,全镇从事荔枝种植、包装、运输、销售等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仅靠这一项收入就可实现年人均增收1万元,是促进本地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三门坡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琼山荔枝7.jpg

沿着古村乡道,海垦红明荔海共享农庄映入眼帘,依托海口火山荔枝的品牌支撑,海垦红明荔海共享农庄结合琼山区特色,开发休闲旅游。“市民游客来了可以摘荔枝、摘火龙果、吃农家鸡、购农产品,还可以进行亲子、研学、团建、住宿等深度体验旅行。”海垦红明荔海共享农庄负责人罗永强介绍,农庄占地面积约520亩,主导产业荔枝种植了1万株约350亩,还兼种50亩火龙果及20多亩高附加值的水果,每年荔枝收获季节,工作日的游客日均接待量在百人以上,周末则可达千人以上,依托荔枝采摘和民宿等经营项目,该共享农庄可增加收入超40万元。

记者们表示,在这次采风活动中,琼山区呈现出的农业产业发展欣欣向荣、环境优美静谧,让人印象深刻。琼山区深厚的火山荔枝文化底蕴、浓郁的人文气息等都是媒体创作的绝佳灵感。各媒体会运用多样化的宣传报道,让更多人了解、购买、分享琼山区海口火山荔枝,为琼山区海口火山荔枝销售注入“新”活力。

琼山荔枝9.jpg

最后,参加活动的媒体记者纷纷表示,现在的琼山区正乘着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东风,持续做优做强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上稳步前进。作为新时代的媒体人,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平台优势、资源优势、传播优势、渠道优势,在更高更大的平台,用新闻人的视角,客观、真实、全面地记录琼山区荔枝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状况,把一个正扎实推进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琼山区展现给全国各地网友,让更多的人更好地感受琼山的人文之美、山水之美、发展之美。


编辑:郑红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