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海南播报> 绿色农业> 详情

海南文昌鸡借广东顺德预制菜产业东风“飞上枝头”

时间:2023-05-29 09:28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 □ 骆苏艳)5月26日上午,“天赐良鸡非遗好味”2023年文昌鸡公用品牌(顺德)推介暨链式招商合作大会在广东省佛山市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举行。活动由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海南省商务厅驻广州联络处作为指导单位,文昌市人民政府主办,旨在通过文昌鸡品牌推介活动,进一步提升文昌鸡在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推动打造品种优、品质佳、品牌强的文昌鸡产业品牌新格局。

文昌预制菜1.jpg

文昌鸡是海南省的地方鸡种,已有400多年的养殖历史,具有皮薄嫩滑、肉味馥香的特点。文昌鸡于2004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还是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企业推介和签约仪式。在领导嘉宾的见证下,现场意向签约达2.3亿元。未来,合作双方将深化合作,实现更高水平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顺德区预制菜发展产业联合会与文昌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文昌鸡预制菜产业发展合作战略。

文昌必选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文昌预制菜2.jpg

在签约环节,顺德区预制菜发展产业联合会与文昌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文昌鸡预制菜产业发展合作战略,海南文昌鸡原材料优势叠加顺德预制菜产业发展优势,强强联合,将推动海南文昌鸡预制菜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文昌必选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海南文昌鸡预制菜产品进驻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为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文昌必选供应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吕兰琼表示,顺德是世界美食之都、中国厨师之乡,海南文昌鸡和顺德厨艺的结合令人期待,同时最希望通过进驻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推动海南文昌鸡走进粤港澳大湾区,走向世界。

海南文昌鸡品牌体验馆已经落户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五楼。

广东合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军平是吕兰琼的合作伙伴,他表示,作为一家本土企业,十分了解顺德预制菜产业发展的优势,并对在顺德拓展海南文昌鸡预制菜产品的市场非常有信心,目前海南文昌鸡品牌体验馆已经落户中国国际(顺德)预制菜交易中心五楼,让广大市民不出顺德也能品尝到正宗的海南文昌鸡。

文昌预制菜3.jpg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副市长韩亮认为,顺德不仅是世界美食之都,更是预制菜之都,是一个热情、开放、包容、温暖的城市,预制菜产业发展如火如荼,此次选择在顺德举办“天赐良鸡非遗好味”2023年文昌鸡公用品牌(顺德)推介暨链式招商合作大会是希望海南文昌鸡能搭上顺德预制菜产业发展的“快车”,对外宣传、推介海南文昌鸡品牌,传递文昌鸡品牌的价值和质量,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合作伙伴,共同推动文昌鸡产业的繁荣和发展,让美味的文昌鸡走进顺德、广东、全国老百姓的家。



编辑:郑红梅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