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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生鲜灯”遮丑 食品品质是关键

时间:2023-08-18 09:13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新增了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新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随着这一新规的公布,关于“生鲜灯”的讨论热度不断攀升,使用“生鲜灯”到底有何影响?“生鲜灯”有何规范和标准?

遮丑?美颜? “生鲜灯”使用效果不尽相同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农贸市场的生鲜区的灯光明显不那么“自然”,甚至有的肉摊位的灯光比较昏暗,让人看不清肉的“真实面目”,相比之下,大型连锁商超的生鲜区域视觉感受更舒适,更加还原食物的本色。

在杭州世纪联华庆春店,记者注意到,生鲜肉类区域的灯光整体呈现淡黄色,在这样的灯光下,能够看清鲜肉的纹理和光泽,也比较容易分辨别肉的新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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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杭州盒马鲜生庆春店的生鲜肉类区域,灯光呈现淡淡的红色,但灯光在整体上并不影响视觉感受,鲜肉显得生动的同时,消费者也能看清食物的本质。

“如果农贸市场全是这类‘生鲜灯’,是不会去投诉的。”有消费者说道。事实上,搜索与“生鲜灯”相关的投诉可以看出,目前绝大多数是因为消费者被“生鲜灯”误导,从而购买了不新鲜的商品。也有不少网友指出,在“生鲜灯”的作用下,连肉本身的颜色都看不出,更别提能不能看出肉是否新鲜。

“那种全红的‘生鲜灯’,我们这边一直都是不建议使用的,我们超市的话,基本上没有用过那种灯,”杭州世纪联华庆春店相关负责人坦言,这种“红灯”在照射的过程中,并不会对肉本身的品质产生影响,但是会给消费者造成一种视觉上的错觉。

同样是“生鲜灯”,为何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对比会有如此不同的呈现?

对此,相关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商超是靠品牌来吸引消费者的,寻找合作的商超生鲜照明厂家一般也会是大客户,“对应的规模、价格成本以及专业度都摆在那里。”而农贸市场在照明方面的需求体量并不大,一般只需满足市场内亮度的基本要求,因而采购方式更多,管理方主要考虑是否价廉。

没有统一标准 “生鲜灯”缺乏有效规范

目前,“生鲜灯”在全国各地的市场上已经广泛使用,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照明和美观,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那使用“生鲜灯”是否会造成食品的安全风险呢?相关资料显示,“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

“生鲜灯”是如何成为生鲜食品的“标配”?事实上,“生鲜灯”的流行,得益于LED在我国的全面普及,LED即发光二极管,相比传统光源拥有发光效率高、启动速度快、无污染等优势。

随着LED灯的发展,逐渐能够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和多种照明需求。这其中,就出现了可以根据不同的食品,发出不同颜色的光线的灯,如生肉类用红光搭配冷白光,看起来肉会更加鲜嫩;熟食类用红光搭配暖白光,看着更有食欲;红色水果用红光搭配正白光,看起来会更新鲜;蔬菜用绿光搭配正白光,看起来色彩更分明……这类专门用来给生鲜农产品提色增亮的LED灯,便被称为“生鲜灯”。

在行业相关人士看来,“生鲜灯”的诞生更像是一种营销策略:“这类灯原本就有了,属于针对某些特殊场景使用的照明,我们称之为‘特种照明’。”

但“生鲜灯”发展至今,的确有部分“生鲜灯”逐渐发展成了严重失真的“美颜灯”。

这可能与“生鲜灯”缺乏统一标准,行业内仍缺乏对应的标准和设计规范,不同厂家在照度、亮度、色温、显色指数等指标上没有统一规范。同时,“生鲜灯”的生产销售也没有明确的专业规范,缺乏有效的质量监管。

为何相关标准迟迟未出?相关业内人士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生鲜灯”属于商业照明的一个细分领域,体量不大;二是它也没有像教育照明、医疗照明这类特种照明那样重要,大众关注度不高。

规范“生鲜灯”使用 还原食品本身

随着《办法》的发布,不少关于“生鲜灯”禁用的消息传开。事实上,《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对“生鲜灯”加强管理,并是将所有照明的“生鲜灯”一棍子打死,只意味着不合规的“生鲜灯”即将撤场。 

“我们采购的猪肉都是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范,有对应的合格证件,并通过所有的检测。”杭州世纪联华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的出台对该超市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猪肉的品质才是硬性标准。

据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日常执法检查的重点也是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判定的关键是食品本身质量是否合格。

在不少商家看来,“生鲜灯”是为了吸引顾客而使用的一种“光学营销”手段,目的是增加商品的可销售性,并不会影响食品本身的品质。

但从消费者的实际体验来说,“生鲜灯”的过分美化,被误导而“踩坑”的不在少数。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生鲜灯”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生鲜食品原本的色泽,掩盖食品本身的问题或者瑕疵。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给消费者提供的交易信息并不是完全真实、全面的,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今《办法》的出台,不仅是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力度,同时也督促商家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消费者一个真实客观的消费场景。

编辑:叶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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