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长三角观察> 长三角旅游> 详情

浙江省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将在安吉启动

时间:2023-10-30 13:29来源:消费日报网

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消息,浙江省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启动仪式将于10月28日至30日在浙江安吉举行。

图片 1.jpg

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也是中华文明传承发展、永续文脉的沃土。日前,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全体大会第25届会议在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公布2023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名单,我国江西篁岭村、浙江下姜村、甘肃扎尕那村和陕西朱家湾村入选。今年共有63个国家递交258份申请,最终32个国家的54个乡村入选。加上2021年入选的浙江余村、安徽西递村和2022年入选的广西大寨村、重庆荆竹村,中国入选乡村总数达到8个,位列世界第一,其中,浙江成为全国唯一有2个村庄入选的省份。

据悉,在启动仪式上,将对我国8家“世界最佳旅游乡村”进行授牌并发布《余村宣言》,浙江也将发布全省乡村旅游主题经典线路与全省乡村旅游“五创”行动试点名单。同时,还将举办竹乡夜宴、繁星“乡”谈——百名村支书余村夜话、乡村市集、乡村旅游创新发展对话等系列配套活动。

位于江西上饶市婺源县的篁岭村,被称为“挂”在山崖上的村庄,因独特的“晒秋”景观享誉海内外。篁岭村距今已有580多年历史,现存100多栋明清古建,是研究徽派古建遗存的重要样本。在发展乡村旅游过程中,篁岭村注重将传统村落风貌与活态非遗有机结合,为大众创造了体验和享受传统文化的新载体。近年来,篁岭村凭借“晒秋”IP吸引了络绎不绝的游客、文化学者和摄影爱好者,已经成为很多游客心目中的“诗与远方”,真正实现了将“乡村颜值”向文化价值和乡村产值的转化。

有800多年历史的下姜村,位于浙江杭州市淳安县,毗邻西湖,素有“雅墅峡涧”之称。二十年来,下姜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积极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村容村貌,实现了从“穷脏差”到“绿富美”的蜕变。曾经“土墙房、烧木炭、半年粮,有女莫嫁下姜郎”的穷山沟,如今已变成“农家乐、民宿忙、瓜果香,游客如织来下姜”的聚宝盆。

平均海拔2800米以上的扎尕那村,藏语意为“石匣子”。这个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的村子,山势奇峻、云雾缭绕、宛如仙境。扎尕那村拥有高寒草原、温带草原和暖温带落叶林三大植被类型,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近年来,扎尕那村利用独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发展乡村旅游,找到了保护与发展的平衡点,探索出了以乡村旅游反哺生态保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新路。

秦岭南麓的陕西朱家湾村,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被称为“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天然氧吧”。朱家湾村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保护绿水青山涵养出好生态,不断把生态优势转变成发展优势,阐释了“靠山吃山”的新内涵——将过去单纯靠挖药材、伐木、砍毛竹,变成端起“生态碗”、吃上“旅游饭”。同时,秦岭老屋、古道遗迹、柞水渔鼓、民间社火、古法酿酒等文化遗产在发展乡村旅游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除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外,目前浙江省已成功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4家、重点镇7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旅游“五创行动助力新时代”千万工程“建设的通知》,整体推进乡村旅游产品创牌、环境创优、文化创新、运营创效、模式创造,绘就“五创”行动精彩画卷,旨在争创乡村休闲旅游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省,打造富有鲜明浙江辨识度的中国乡村旅游胜地、国际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

据悉,该活动由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安吉县人民政府承办。

编辑:魏静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