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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苑:省重点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涉嫌违规

时间:2023-10-31 17:49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姜永腾)近日,有河北保定群众反映:首衡保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即将开业,但该中心各项工程仍在施工,还未进行验收,消防也存在安全隐患,该中心已经有部分商户经营,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对此,消费日报记者前往该地进行调查采访。

  交易中心已投入使用

  10月22日,记者来到了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的首衡保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正值该中心举办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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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河北省重点项目,记者在启动仪式现场看到,“开业大吉”的条幅挂满整面墙,参加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众多,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苑区委书记闫向阳,保定市政府副市长安悦民,清苑区政府区长李英英等领导,以及来自各地的经销商、采购商、行业协会代表、金融机构代表等数百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而根据举报人反映,该项目工程一期二期并未通过综合验收就投入使用,属于违规使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但在记者随后几天的走访中发现,该中心一期二期实际上已经入驻了很多商户。

  10月26日,记者走访了清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城关市场监管所邢所长告诉记者:首衡保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现在入驻的商户有412户,其中农副产品统计235户,食品行业148户。

  重点项目未验收

  对此,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分局周副局长在采访中表示,这个项目有规划,一期规划验收了,二期的没有验收。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审验服务中心杨主任称:“消防验收一期已经验收完了,其中A16高层在建,没验收没有投入使用,二期没有验收。联合验收在行政审批局,下一步向主管领导汇报,调查核实这个事,该处理的处理,该移交的移交。”

  清苑区行政审批局董副局长称:“联合验收是企业向我们申请,我们组织各部门出意见,一期已经组织了,验收意见已经有了,东区消防还有整改的内容,二期还没有验收。监管的这个事应该是主管部门,我们只是一个综合协调的部门,我们没有监管权,我们是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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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清苑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项目(西区工程)A01-A07楼已通过验收

  

  规划绿地变成停车场

  除此之外,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首衡保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一期项目规划的绿地已变成停车场,而该中心的规划方案设计指标绿化率为20%。记者在采访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分局时,该局表示绿地验收工作由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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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7日,记者来到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相关情况。对此,清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验收时去的时候,是有绿地的,所以出的验收报告。而该局石副局长表示:“绿化验收是八月份,我们现场看和图纸一致才出的报告,二期还没有验收,我们会督促他们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整改的整改。”

  该局园林绿化所李所长也表示:“我们会去调查核实,结合规划一起去现场查看,如确实存在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的问题,会责令恢复原貌,并整改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前,未经验收的首衡保定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依然在正常营业,清苑区相关部门下一步如何整改?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编辑:李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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