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近日,不少消费者注意到,农贸市场里各种颜色的“生鲜灯”越来越少了,越来越多的生鲜食品褪下“美颜滤镜”,“素颜”上市。
今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指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经过几个月的缓冲期,距离新规生效还剩下几天,杭州换灯进度如何?记者前往各大农贸市场、商超一探究竟。
市场统一管理灯具使用 生鲜农产品“素颜”上市
在杭州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记者看到生鲜区的灯光十分统一,均呈暖白色。相比之前昏暗的红色灯光,现在的光线不仅明亮了许多,肉类在这样灯光下也呈现出较为真实的面貌。

“经过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整个片区的农贸市场统一购买了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下沙农副产品综合市场相关负责人陈女士介绍,在灯具选择上,经过多方沟通和筛选,市场统一购入了这款功率为30瓦、色温为3000K的照明灯。
问及更换灯具后,商户们的生意是否受到影响?陈女士坦言,商户们的生意并没有受到影响,不过有摊主一开始并不习惯,还会私下进行更换,但经过劝导,目前市场内的灯已经统一,商户们也都接受了符合新规的灯。目前,该市场内涉及共计13家生鲜肉摊和4家卤味摊,已全部完成灯具的更换。
“也有不少消费者反映,换了灯以后肉的颜色更加真实。”陈女士表示,为落实新规的要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今后市场的照明灯会由市场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修。
另一边,在杭州采荷农贸市场,记者看到肉类区也统一换上了颜色自然的照明灯。该市场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根据规定选购了仿自然光、暖色的照明灯,更换之后效果还不错,消费者反响很好。”
大型商超也不例外,针对不符合规定的灯具也及时进行了调整。杭州联华华商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对杭州160多家门店下达通知,针对少量不符合规定的灯具,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目前已统一更换为色温在4000k的照明灯。
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 全面禁用“生鲜灯”
一直以来,“生鲜灯”的使用容易误导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作为监管部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早就关注到这些现象,并开展规范食用生鲜农产品灯具使用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杭州市场监管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工作,针对食用生鲜农产品上市销售中灯光过度照射现象,在《办法》出台之前,已在农贸市场率先着手灯光规范照射工作,避免因灯光过度照射、演示而误导消费者。

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就禁用“生鲜灯”进行多次动员部署,开展灯具专项调研,组织市民代表进行灯光照射比较体验活动,结合市民代表、市场经营户对不同参数灯具的意见,指导经营户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
与此同时,结合放心农贸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等创建,还将规范灯光照射纳入创建验收标准,引导市场和经营户主动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灯具,展现“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杭州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法》出台后,通过授课宣讲、发放《办法》手册、制作告知书、张贴海报、播放视频等方式,多种形式宣贯《办法》,明确告知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必须立即整改,届时将全面禁止使用“生鲜灯”。
值得一提的是,为更好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正确选择灯具,杭州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生鲜门店开展实地调研,并加强宣贯指导。
记者从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杭州农贸市场“生鲜灯”更换比例约为68%,其余市场也在采购准备更换当中。商场超市、生鲜门店的更换工作也在积极推进当中。
下一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上“生鲜灯”的使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叶德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