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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聚焦三大目标重点实施四大行动

时间:2023-12-06 15:13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 □ 申军)12月5日,《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育红表示,为落实海南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保持全省农民增收稳定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海南省农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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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育红介绍,结合海南省农民增收工作实际,未来三年,海南将力争实现“两个快于”“两个缩小”“一个优化”的农民增收工作总体目标。

“两个快于”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2023年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分别明确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全国平均增速的要求。此外,《行动方案》还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两个快于”作为未来三年抓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目标。

“两个缩小”方面,2022年,海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9:1、在31个省区市中排名第7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17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016元。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持续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缩小与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差距。

“一个优化”方面,2022年,从收入结构看,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42%、经营净收入占34.6%、转移净收入占20.9%、财产净收入占2.5%,而海南省工资性收入占40.6%、经营净收入占40.4%、转移净收入占17.3%、财产净收入占1.7%。与全国相比,海南省存在经营净收入占比较大、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占比过低等问题,结构不合理,未来三年要千方百计提升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促进海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结构趋向合理。

马育红介绍,《行动方案》由6个部分组成,共28条政策措施,将重点实施四大行动。

实施经营净收入巩固行动。2022年,海南省农民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5580元,比全国高1013元,是四大板块中唯一高于全国的指标。在耕地保护政策日趋收紧的背景下,经营净收入的主要任务是拓展渠道、巩固提升。今后三年,将聚焦品种调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标准化生产和全产业链建设,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发展林下经济、庭院经济,做精做优“土特产”,巩固经营净收入稳定较快增长的好势头。到2025年,种植方面,推广水稻“当家”品种60万亩、新奇特优热带水果品种50个以上,引导种植优质凤梨7万亩以上、优质地瓜12万亩以上,新增椰子、橡胶、槟榔、花梨、沉香、油茶“六棵树”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养殖方面,文昌鸡出栏量达到1.3亿只,养殖水体达到9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下经济方面,新增林下种养面积70万亩、相关龙头企业10家以上、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品牌建设方面,打造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5个以上、省级农业品牌示范基地30个以上、市县级优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个以上、著名企业品牌70个以上;全产业链方面,新增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3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以上,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提升到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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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资性收入跃升行动。2022年,海南省工资性收入7765元、比全国低684元。在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提升工资性收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今后三年,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以工代赈、培育就业带头人、增加公益性岗位、维护农民工权益等方面,提出9项工作措施,将进一步提高务工组织化程度,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大幅提升工资性收入。到2025年,技能培训方面,培育“三支队伍”人数不少于8000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2万人次,“双学历双轮训”“村官班”培训1.5万人以上,培训高素质农民1.2万人以上。就业服务方面,创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5个以上,推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以上,组织农户参与生产性服务;建设8个精品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培育10个共享渔庄、7个休闲渔业特色小镇、30个美丽渔村,引导渔民转产1万人;培育80家特色鲜明的共享农庄、12家椰级乡村旅游点、30家省级乡村旅游民宿,组织农户参与农文旅融合项目建设运营;新增园区就业岗位3000个以上,在园区就业的农民工达到10万人;农民工外出务工规模年峰值不低于145万人左右,每年完成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28万人以上。

实施财产净收入补短板行动。2022年,海南省农民财产净收入329元,比全国低180元,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占比仅1.7%,说明农村改革效能和红利释放的还不够。今后三年,将以增加村集体收益和农民分红为目标,盘活农村闲置资源,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推广盘活闲置宅基地经验做法,实施经济强村创建行动,补齐财产净收入短板。到2025年,全省年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占比55%,累计创建300个经济强村;入市交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500亩以上,为所在村集体及村民创收6亿元以上。

实施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行动。农民转移净收入主要包括农村居民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外出务工人员寄回带回收入、惠农补贴。2022年,海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1974元、比全国高608元,外出务工人员寄回带回收入仅287元、比全国低1515元,惠农补贴191元、比全国低133元。今后三年,将加大惠农助农和民生保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惠农资金,推动地方特色保险品种提质扩面,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怀,逐步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标准,教育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寄回带回收入,促进转移净收入合理提升。



编辑:郑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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