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网络刷单诈骗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诈骗者以刷单为名,利用心理控制技巧操控受害者的心理和行为,从而达到非法骗取他人财产的目的。随着网络和通信技术的不断进步,网络刷单诈骗犯罪呈现出多发频发、手法复杂多变等特点。近日,家住杭州市临平区的陈女士就遭遇了一起此类案件,损失金额高达53093元。
记者从杭州临平派出所获悉,报案人陈女士在家玩小游戏时,被兼职赚钱的弹窗广告诱导,点击后加入QQ群并添加群主“天空”为好友。随后,陈女士根据群里的淘宝刷单流程支付1073元后,“天空”称可协助退款,借此获取陈女士的支付宝账号及密码。
次日上午,陈女士发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向北京某公司转账了32300元。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她又按照“天空”的指引,购买了10张总价值9900元的电子福卡和10张总价值9820元的储值卡,并将相关二维码截图发送给对方。在收到一张“申请退款成功”的截图后,陈女士一度深信不疑,然而她的银行卡最终还是被冻结。
临平派出所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网络刷单诈骗已经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与其他诈骗犯罪不同,这类案件的受害者主要是以陈女士为代表的年轻人。有数据显示,近年来,网络刷单诈骗的受害者年龄较为集中,大多为年龄20岁至29岁之间年轻人。这些人中,主要是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和没有固定工作的全职妈妈。
杭州临平派出所提醒市民,上网时需谨慎,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和加入陌生群组,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在进行在线支付或退款操作时,务必要仔细核实交易信息,并确保所使用的平台是正规的。如遇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编辑:马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