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延津县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防骗意识,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园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春季新学期伊始,延津县司法局以“二马”办公为抓手,联合东屯派出所到东屯镇初级中学开展“与法‘童’行,护‘苗’成长”法治教育“开学第一课”活动。


首先,东屯司法所党支部书记李伟围绕“学生年龄中的法律秘密”,通过案例的形式告诉了初中生们每个年龄阶段在法律中的意义,特别在刑事犯罪中特别的年龄规定。之后,东屯派出所赵建伟警官着重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霸凌”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面对校园霸凌同学们应当怎么样做,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校园霸凌。


最后,东屯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现场师生发放了气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普及气象防灾减灾常识,帮助学生掌握必备的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呼吁同学们积极学习气象法律法规知识,争做“小小气象科普宣传员”。(闫玉杰)
编辑:方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