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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华而不实的包装说“拜拜” 生鲜农产品包装新国标下月起实施

时间:2024-03-29 16:11来源:消费日报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随着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升,一些生鲜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追求产品的高档感,往往采用过度包装的方式,这不仅增加了消费成本,还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 43284-2023)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国标的发布实施,将为全链条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理适度包装,以及规范市场监管方面,提供坚实的执法依据和基础支撑。进一步推动我国生鲜食用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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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实地走访了杭州的多家超市后发现,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审美需求,一些生鲜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经常采用过度包装的方式来提升产品的高档感。然而,这种看似“贴心”的举动实际上却增加了消费者的消费成本。

在杭州庆春路某超市的蔬果区,记者观察到,许多蔬菜和水果都被精心地装在了各式各样的包装盒中,有的甚至还使用了多层包装。这些包装盒通常色彩鲜艳、设计精美,无疑给人一种高端大气的感觉。“这些包装虽然看起来很好看,但我觉得没必要,我更希望这些钱能用在提升产品的质量上。”一位正在选购蔬菜的消费者告诉记者。

事实上,过度包装还引发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公开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塑料垃圾量达到了数百万吨,其中很大一部分源于生鲜农产品的过度包装。这些塑料垃圾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还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严重污染。

针对这一问题,业界专家曾多次呼吁,生鲜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从根本上着手解决过度包装的现象,并致力于绿色、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一方面,可以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等方式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应该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环保的包装材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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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呼我为,新国标应运而生,并详细规定了生鲜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的包装是否过度的技术标准和判定方法。那么,作为消费者,如何快速甄别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过度包装”呢?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可通过“一看”“二数”“三算”“四问”进行甄别,有一个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为不符合标准要求。

“一看”,就是要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二数”,就是数清包装层数,蔬菜(含食用菌)和蛋的包装不超过3层,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的包装则不超过4层。

“三算”,就是要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新国标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明确设置了10%至25%的包装空隙率上限。

“四问”,询问包装材料成本与销售价格,计算两者之比,看是否超标。新国标规定,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应超过20%。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该比率更是严格限制在不超过15%。

另外,新国标明确,简单的捆扎绳、标签、标识、衬垫、隔离物、填充物、缓冲物、贴体包装、紧贴销售包装外的热收缩薄膜,在包装层数的计算上不计为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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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设定得十分人性化,其中特别指出,考虑到避免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或产生新的资源浪费,设置了6个月的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经营主体应逐步按照标准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新国标还规定,在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仍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以充分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此外,鉴于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生鲜、易腐等特性和产业需求,销售包装在生鲜食用农产品商品供应链中还有保鲜、保活等功能,新国标特别注明“不包括物流防护包装以及冷却、气体调节、防潮等保鲜保活功能性用品”。快递包装为物流包装,因此不算销售包装。

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生鲜食用农产品的包装合规性,减少资源浪费,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宣贯实施,开展监管执法,引导生鲜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尽快开展对标达标自评、合理选用包材、规范包装设计。同时,倡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选购过度包装的生鲜食用农产品。


编辑:马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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