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校园霸凌该怎么正确处理?未成年人一旦涉罪,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为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校园霸凌,延津县司法局以“二马”办公为抓手,3月28日上午,县司法局联合胙城乡综治办、胙城司法所、河南滳康律师事务所走进胙城乡初级中学,开展“向校园霸凌说不”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河南滳康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森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用“童”言“童”语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讲解了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规定、实施校园欺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懂得用法律和智慧保护自己,坚决不做校园霸凌的施暴者旁观者、受害者,勇敢向校园霸凌说“不”。

此次防范校园霸凌法治教育讲座加强了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营造了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胙城司法所将继续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进一步延伸法治保护触角,立足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需求,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渗透力、吸引力和感染力,用法治力量护航“青春之路”。(闫玉杰)
编辑:方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