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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最高奖补1000万元

时间:2024-06-28 15:40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郑红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海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品种选育、南繁科技成果转化等九大方面制定奖补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农作物、畜禽、水产种业领域市场主体进行奖补,加快推进南繁硅谷建设,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对2023年以来从国外引进农业种质资源或品种的,给予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费用5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2023年以来首次通过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圃)、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3年以来首次通过国家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种公畜站认定的,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支持新品种选育方面,对2023年12月1日以来,获得农业农村部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的,给予每件3万元奖励;2018年以来通过审定、登记、认定或者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近三年内全国累计合法推广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该品种销售额5%的一次性奖励,每个品种不超过100万元,不同品种可按累计重复原则进行奖励,每个申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2025年起仅对申报年份前三年累计销售额符合条件的进行奖补);2018年以来通过审定的水稻新品种,且在海南任一年度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的,单个品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25年起仅对申报年份前一年推广面积符合条件的进行奖补)。

在支持南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2023年以来,开展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年度展示品种(组合)数量达到30个以上且展示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按当年展示相关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亩补贴不超过600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200亩;2021年以来,开展农作物集约化育苗,并依法繁育销售自主知识产权种苗,近三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给予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发展方面,对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认定之后,其CRO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按相应业务年度营业收入10%给予补贴,每个档次仅享受一次,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支持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方面,对种业高新技术企业,入选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培育库的种业企业,“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以及纳入国家种业阵型的种业企业等分别给予奖补。其中,对2023年以来入选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培育库的种业企业,按照实际研发投入超过销售收入3%部分的15%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奖补;2022年以来纳入国家种业阵型的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或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此外,《细则》还从支持种业企业营收上规模、种业企业信用资质提升、构建种业发展多元投融资机制、种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等方面制定了奖补细则。


编辑:郑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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