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初创企业“排雷”攻略
创业成功的企业都是相似的,而失败的各有各的不同。为了减少使创业企业过早地“壮烈牺牲”,提高其成活率与从士兵成长为将军的可能,需要安全先行,学会“排雷”与自我保护。
初创企业在公司筹建、经营场所、劳动关系、重大合同、知识产权等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中,埋藏着无数的未知的“人情”与法律的“坑”。尤其是创业者如何进行“法律排雷”,是关乎企业存亡的重大议题。结合近几年笔者在指导“双创”企业的一些体会和创业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为创业新手提供一份绕过法律“坑”的《老司机指南》,帮助创业者驶入企业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1)公司筹建: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无论是一人打江山还是合伙干事业,第一件事往往是去工商局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这听起来简单,可这件事短则几周,长则可能拖上几个月,其中的问题包括:
名称:名称中最核心的是商号,其次是企业的行业或属性。很大一部分公司都会遇到自己的商标或者产品名称没法注册为公司名称中的商号,工商核名核不下来的情况。为了尽快完成注册,创业者只好使用临时拼凑的几个备用名字。最后时间长了,也就从了、算了。
域名:如果说公司名称还不足以让创业者损失惨重的话,域名就不同了,身边有不少创业者因为没能根据自己的商号、商标及时注册到关联性强又好记的域名而吃了大亏。巨头不乏掏血本购买域名的案例,而更多的创业者只能使用各种变形的域名委曲求全。
商标:更加令人郁闷的事情是,公司和域名注册下来了,产品经过数年也打出了名气,结果发现商标被人抢在前边注册了。可能是没有事先检索,也可能是没检索到在前的冲突商标。此时木已成舟,究竟是推倒重来还是揣着炸弹继续冲?这是个难题。
建议:为了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创业者要分四步走。
第一,创业者需要准备3~10个心仪的商号(或文字)
商标,按优选顺序列出清单,文字的提炼表达最好能结合未来企业文化打造中与核心价值观、宗旨、愿景等“核按钮”相统一;
第二,在域名注册网站上查询相关域名(譬如拼音全拼)是否可以注册,如果无法注册就果断放弃;
第三,核实清单中商号或商标是否可以注册公司名称和商标。去当地或全国工商局网站以及搜索引擎上核实是否存在占用情况,划去被占用的选项;
第四,到国家商标局网站查询是否已经被人申请了商标,划去被占用的选择。
走完这四步,创业者会发现可用的选择真的不多。这时需要注意的是,域名注册便宜方便,还有人利用机器抢注,所以遇到合适的域名一定要及时注册。
域名和商标存在到期续展的问题,尤其是域名,创业者需要及时关注和续展。若初创企业财力允许的话,最简单高效的方法是找到一家专业的咨询公司帮助打理。
2)经营场所:搬家成本高,选址需谨慎。
公司选择经营场所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虚拟地址:截至目前,中国绝大部分地区不允许虚拟注册地址,也就是“皮包公司”。如果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和实际运营地址不一致很可能招致工商处罚;
(2)异地派遣:与虚拟地址类似,如果公司跨省或跨区县派遣人员办公,在当地构成业务经营的,可能需要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否则也可能构成无照经营,面临同样的法律风险;
(3)地址迁移:创业公司可能出于价格、优惠承诺等因素的考虑选择了不合适的注册地,之后想跨区域迁移时却发现,由于地方政府税务收入、就业等原因,注册地址选定后很难迁到区外。因此应慎重决定公司注册的区域。
(4)建议:除非当地工商部门明确允许,注册公司应当尽量谨慎选择虚拟的注册地址。到偏远区县办理各种政府手续,以及从该区迁出的成本,可能会让创始人宁愿关掉这家公司再重新注册。
选定注册(经营)地址后,应与出租方签署正规租赁合同,查看其房产证原件,向工商核实可以用作自己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址。如出租方非业主,则应出示转租同意,并核实好工商注册的材料需求。
令人欣慰的是,上海自贸区等地已经开始允许公司注册地址为一处无实际办公场所的地址,集中办公区或孵化器等创业服务场所也开始拿到集中注册公司的资格,但创业者需要注意向工商部门核实,否则应当尽量保证注册和经营地址的一致性。
3)劳资问题:社会责任与法律底线。
创业公司劳动制度不够规范,公司财力薄弱,人员流动问题比较突出,其劳资问题主要体现为:
(1)劳动合同:尽管越来越多的公司明白,聘用职工应当在其入职前签署劳动合同。但很多创始人忽略了要求核心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防止公司核心技术或信息(客户名单、商业模式等商业秘密)的外泄、擅自使用或被友商利用;
(2)社保公积金: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是创业企业一项较大的成本。创业公司不缴或少缴社保和公积金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有创业公司听信专家的建议,将人员“被派遣”到成本较低的省份。这些做法往往存在违规问题,一旦与员工发生争议打起官司,企业就会处于被动的境地。
(3)建议:劳动合同要正规,保密和知识产权转让协议不可少。对于关键员工,还要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社保、公积金要缴足,这对于想要融资或上市的创业公司尤为重要。
4)合同:别掉进有限公司无限责任的“黑洞”。
李嘉诚曾说过,“没有律师的意见,我不敢在任何合同上签字”。对创业公司来说,对公司最重要的合同应该进行专业性地把控。
(1)重要的合同方或客户:投资人投资或收购方收购创业公司时,往往会要求公司提供前十名商业合作伙伴或客户的名单、框架协议等文件,并且非常关注这些重要文件的效力、约束性以及有效期等因素。
(2)金额较大的单项合同:公司合同中的大单,是企业乘风破浪走向大江大河的“压舱石”,可能决定着公司的前途和命运,是创始人和投资人重点关注的部分。
(3)关联交易合同:如果合同是公司与其创始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人员之间的关联交易(包括借款、担保等)合同,这些人员直接或间接持股或控制的企业如果有关联交易,不仅需要判断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还可能会因为交易不公平招致税务问题。
(4)建议:创业公司如果没有财力聘请专业律师,至少需要聘请律师起草或审查公司最重要的合同。哪怕是制作一个可以反复使用的业务合同模板,也强过临时抱佛脚到网上拷贝。企业还要注意及时续期合同。
5)创业公司与其创始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之间的产权关系要明晰。
合伙人及股东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如果不能避免,应按照独立原则保证公平。既要避免创始人侵占公司利益,又要避免无文件证明的无限投入,避免公司和股东“一家人”混同的想法,将有限公司变成了一个无限责任的“无底洞”。
编辑:刘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