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近日,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长兴某煲店进行了检查,发现在其抖音店铺直播中,该店销售了“1元团购券”,声称可抵扣999元,以吸引眼球、达到宣传效果,并借此为后续的直播吸引更多流量。然而,这款团购券除了商品名称外,并无实际价值,未对应任何实际商品。当事人在实际经营中也未按照团购内容(荤菜一份,原价999元)进行核销,并在消费者到店出示该团购券时表示不予核销。
当事人上架销售这种无实际内容的团购券,仅作为宣传引流之用,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购买后可以实际使用,这一行为涉嫌构成误导消费者的商业宣传。对此,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近年来,随着线上销售的迅猛发展,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中虚假宣传以及食品药品等安全问题愈发凸显。为了进一步规范县内网络直播营销和社区团购等经营行为,构建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并打造可信赖的电商品牌,长兴县市场监管局以经营放心、消费放心和监管放心“三大放心”为核心工作理念,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长兴放心电商”(涵盖直播经营和社区团购领域)品牌打造工程。该局已发布了“长兴放心电商”品牌LOGO,并成功将12家直播经营主体和8家社区团购经营者纳入“长兴放心电商”培育库。
"长兴放心电商"采用了优进劣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并广泛邀请业内人士、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其中。通过部门评价、行业评议、消费者评议、社会评议以及第三方监测五个维度进行全面考核评分,有效地向社会民众传递了“放心品牌”的理念,使“长兴放心电商”的价值观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获得感。
编辑:马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