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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方位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率先实现学校食材数字化全链追溯

时间:2024-09-06 18:17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牛夏风)正值秋季学校开学之际,校园食品安全是守护学生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关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全方位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责任压实、合规管理、过程监管和共建共治四个方面入手,在全国率先提出学校食材数字化全链追溯、“四色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卡位责任制、后厨色标现场管理以及推广大容器“消毒房”等创新举措。《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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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包括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其中,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总责。

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合规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意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风味特色档口管理、校内超市管理等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业态都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要求学校实施“双总监、多食品安全员”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确定校外供餐单位,确保风味特色档口具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匹配的硬件设施条件,并将其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范畴之中。

除了学校食堂、风味特色档口以及校内超市这类校内就餐场景之外,《意见》还对校外供餐、学校周边餐饮两类校外食品业态均提出具体的要求。例如,《意见》提出各地要将学校周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售卖、贮存、使用“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避免校内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

同时,《意见》还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规范经营招租行为,高校引入社会力量承包(委托)等方式经营学校食堂的应公开招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委托)经营。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浙江在探索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创新举措,例如,要求规范食材全链追溯,对列入《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重点目录内的产品必须严格使用“浙食链”系统进行录入或确认入库;要求规范食堂后厨管理,学校食堂应具备与供餐规模相匹配的硬件条件,全面建成“阳光厨房”,鼓励在餐具消毒等关键点位安装物联设备,并积极引入“色标管理、4D法、五常法、6T法”等先进现场管理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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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省各地抢抓学校暑假窗口期,扎实推动学校食堂改造提升,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暑假期间全省共有2388家中小学校食堂“硬基础”换新升级,投入改造资金达4.1亿元。

此外,根据《意见》要求,浙江将打造共建共治格局。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持续推进科普宣传教育、膳食营养均衡、社会协同共管,并积极推广节俭饮食文化,定期对学校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和教师开展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知识及传染病防控技能等专题培训,根据学生年龄和生长发育特点提供均衡营养膳食,积极推动社会人士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把节约资源的绿色理念贯穿到教育、管理等各项工作中。

编辑:牛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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