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任兵兵)聚焦老年人吃饭不便、吃饭困难实际问题,山西省民政厅等11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坚持政府统筹、精准施策、梯次推进、多元供给原则,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列为各级政府的重要民生工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方案》指出,各市要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改造相结合,配置社区食堂、老年食堂、老年餐桌等,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目前,各类社区食堂、老年餐厅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社区涌现。太原市更是先行一步,社区食堂模式助餐服务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这些食堂和餐厅不仅提供营养丰富的饭菜,还注重服务质量和环境舒适,让老年人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也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方案》要求,政府投资的社区养老幸福工程、区域养老中心等民生工程要开展助餐服务。今年山西省将 “实施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 列入省政府 15 件民生实事,充分彰显了对老年群体的关怀与重视。目前,新建改造 50 个城镇社区养老工程、100 个农村区域养老中心,改造 3000 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各项建设工作正在加紧推进。
山西省鼓励多元供给开展助餐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各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服务站点。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支持餐饮企业通过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开办老年餐桌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方案》强调要加强农村助餐。山西省鼓励依托区域养老中心、乡镇敬老院、设置在农村的养老院、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机构设施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村集体收入、光伏收入等收益用于村老年助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为村(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配备1-2名服务人员。
目前,山西省11市已全部印发城乡养老和老年助餐幸福工程方案,启动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到2026年,全省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元供给、可持续发展的老年助餐服务机制,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编辑:刘自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