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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132.1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时间:2024-10-22 17:47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任兵兵)“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文件精神,我们联合14个部门和单位制定了我省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目前,全省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有132.1万人。”山西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曾庆勇10月2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当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 深化全方位转型”系列主题第五场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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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着力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出台《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加强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确保应救尽救三个方面对社会救助体系进行了健全和完善。

在加强动态监测方面,采取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发现相结合的办法,把需要救助帮扶的低收入人口找出来,纳入动态监测体系中。除了畅通低收入人口自主申报渠道之外,充分发挥部门之间“大数据比对”和基层工作人员“铁脚板摸排”的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在做好分层分类方面,对象分层、救助分类,通过科学划分救助圈层和类型,调整制度定位、政策目标和工作举措。“对象分层”就是按照困难程度把低收入人口划分为不同的圈层。第一圈层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第二圈层是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第三圈层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救助分类”就是把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分成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针对不同困难类型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差异化的救助帮扶。在确保应救尽救方面,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大救助格局。民政部门统一认定低收入人口后,对救助信息实行“一门入库、动态监测,分层管理、因需推送,分类帮扶、结果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建立“一户(人)一条救助链”,避免救助遗漏和重复救助。

针对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措施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基本生活救助,包括低保、特困供养;二是专项社会救助,包括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三是急难社会救助,包括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四是服务类社会救助,针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探访、照料服务等,引入专业社工组织为有需求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五是慈善帮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低收入人口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救助帮扶;六是其他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给予取暖救助、殡葬费用减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等。

此外,在救助帮扶实施过程中,省民政厅实行“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乡镇(街道)在受理救助申请、完成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对照各类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条件分类审核认定。符合低保条件,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的,根据救助需求将数据推送给其他救助部门,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的临时遇困人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据悉,截止目前,全省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有132.1万人。


编辑:刘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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