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消费浙江> 浙商经济> 详情

浙江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实践获国际赞誉

时间:2024-11-01 14:47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叶德宝 马佳丽)在世界知识产权大会的余音中,一场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在浙江火热上演。10月28日至29日,来自全球8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官员齐聚浙江,他们走进企业、博物馆,近距离感受中国地方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力量。

这些远道而来的客人不仅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版权局、公安厅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还实地探访了传统文化博物馆、地理标志产品产区,以及电商直播、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前沿阵地。他们纷纷表示,浙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创新做法让人印象深刻,受益匪浅。

image.png

“丹麦有470多家的企业在中国注册并且运营,这就意味着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丹麦的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在驻华知识产权官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圆桌交流会上,来自丹麦驻华大使馆的官员详细交流了丹麦企业在中国的情况,对中国地方政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实践尤为关注。

作为民营经济、市场和外贸大省,浙江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这里不仅颁布了多部地方法规,还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强省,为国内外创新主体提供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管齐下,为知识产权筑起了一道坚实的防线。

在行政保护方面,浙江知识产权部门积极履职,以快速、高效、低成本的优势,依法严格保护各类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部门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还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让侵权者无处遁形。同时,实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为权利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据统计,浙江省知识产权部门今年以来共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517件,平均办理周期同比压减5.76%。

司法保护同样不容小觑。浙江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民事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在“扬麦25”小麦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中,杭州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充分维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保护的威力。

image.png

更值得一提的是,浙江还通过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标准统一、建立衔接机制等措施,实现了两者的高效协同。浙江知识产权部门、司法机关共同制订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建立了双向机制,并创新性地设立了技术调查官制度,为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电商领域,浙江同样展现出了前瞻性的保护理念。余杭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所的成立,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打通了“最后一公里”,通过政企协同,为权利人提供了一站式全方位、高效率、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让维权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这些创新做法不仅让外交官们赞叹不已,也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浙江用实际行动证明,严格保护、快速响应、高效协同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必由之路。未来,浙江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国内外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编辑:马佳丽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