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消费动态> 生活> 详情

遇见阿拉伯之心——沙特旅游节圆满举办!

时间:2024-11-07 19:01来源:消费日报网

  10月18日至26日,沙特阿拉伯旅游局隆重举办大型沉浸式消费者活动——「沙特旅游节」,进驻北京天坛公园,邀请中国旅客一起“沙特 寻秘启程”。引发公众聚焦。这场为期9天的线下旅游互动盛宴,为北京市民和游客带来了一场沉浸式的沙特文化体验,引领更多民众走进阿拉伯之心——沙特阿拉伯,感受沙特阿拉伯令人叹为观止的壮丽美景与阿拉伯文化体验。

  视听盛宴!多元文化体验迎来游客络绎

  踏入天坛公园,走近斋宫来到市集,游客们便可开启如同亲临沙特阿拉伯的奇妙旅途。穿过致敬马拉亚音乐厅的镜面拱门,现场大屏幕和百米地屏搭设的互动展台让人走进沙特的旖旎景色里,不仅可以领略迪里耶的古老韵味、埃尔奥拉的历史底蕴、吉达的现代风情、新未来城的科技魅力,还一睹沙特红海的壮丽海景和艾卜哈的奇特风光,享受一场文化、自然、艺术与科技交融的阿拉伯风情视觉洗礼。

  除了琳琅满目的景观呈现,现场同步设置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沙特传统舞蹈Ardah、传统编织技艺Sadu的展示,以及沙特传统乐器的演奏,都为游客提供了互动式体验沙特文化遗产的机会。

  精美的陶器银饰、斑斓华美的地毯,让游客得以近距离欣赏到沙特精湛的传统工艺。

  为彰显沙特独特的好客精神——Hafawa,现场由沙特友人特制风味馥郁的阿拉伯咖啡、各种口味的沙特特产甜美椰枣,引来游客纷纷打卡品尝,许多民众纷纷换上来自沙特的各式头巾、鲜花花环等异域风情装束,在沉浸式的逼真背景合影留念。

  中沙友谊桥梁持续加固,携手共造旅业盛势

  沙特旅游节的开幕式在10月17日晚隆重召开。沙特旅游大臣兼沙特阿拉伯旅游局主席艾哈迈德·哈提卜阁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沙特旅游局首席执行官法赫德·哈米达丁等主要旅游企业的高层嘉宾共同为此次活动启幕剪彩。活动更邀请到著名影星成龙,与主礼嘉宾一同正式启动“沙特旅游节”。

  在开幕式上,沙特阿拉伯旅游部部长艾哈迈德表示,中沙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此次沙特旅游节的举办,将进一步加强中沙两国在旅游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随着中沙两国之间互联互通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中国游客将有机会走进沙特、玩享沙特。借由旅游节的召开,中国民众得以亲身体验沙特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传统文化。许多游客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活动揭开了沙特阿拉伯的“神秘面纱”,也对沙特之旅有了更大的期待。

  为更好的服务中国游客,让中国游客可以便捷规划自己的沙特旅程、并在旅程全程中获得便利服务,沙特旅游局同步上线官方微信小程序「沙特阿拉伯旅游局」,为中国游客量身定制了多样化的旅行辅助服务功能,游客们可以更便捷地了解到沙特阿拉伯的景点和活动信息。同时,沙特还与百度地图、滴滴、银联等企业和服务合作,为中国游客提供便捷的交通、餐饮、支付等数字化服务,并通过优化签证流程、新增国际航线,提升赴沙旅游的灵活性与便利性。

  展望未来,沙特将持续打造中国游客的理想度假胜地,中沙两国在旅游推广、文化交流、旅游投资等方面将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进一步推动中沙跨国旅游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编辑:刘坤媛

本页面内容为行业资讯与企业公开信息的汇集整理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网观点,如相关内容涉及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处理。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