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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25年2月8日起实施 多项重要变化需关注

时间:2025-01-27 15:41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近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发布,将于2025年2月8日起正式实施。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特此提醒各食品生产企业,务必严格按照新国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及时调整相关产品原料工艺、产品配方、标签标识等内容,以确保依规生产、合规经营。

据悉,新版GB 2760基于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的最新评估结果,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了多项重要修订。

首先,部分食品添加剂品种被禁止在各类食品中使用。经过调查,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食品添加剂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因此被禁止使用。此外,罐头类食品中不得使用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防腐剂;食醋中不得使用冰乙酸;果蔬汁(浆)中不得使用纳他霉素;蒸馏酒中不得使用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的使用也受到限制。

其次,新版标准增加了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阿斯巴甜、安赛蜜与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其总量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最大使用量。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甜味剂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同时,新版GB 2760还限定了加工助剂的使用范围。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等加工助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而过氧化氢等加工助剂的使用范围和条件也得到了明确规定。

此外,新版标准还规范了部分食品类别的描述。对部分食品分类进行了调整、增加和修改,并删除了部分不再适用的食品分类。这些调整旨在使食品分类更加准确、清晰,便于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强调,新版GB 2760还有许多新要求,各食品生产企业应认真学习贯彻食品添加剂新国标,及时修订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执行标准。通过严格遵守新国标的规定,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合规,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编辑:马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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