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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2025年首季促消费活动于3月启幕

时间:2025-03-03 16:38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为进一步活跃消费市场、提振消费者信心,吕梁市于2025年3月正式启动首季促消费活动,以“消费券+以旧换新”并行模式,通过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补贴,市民领券消费即可享受政府补贴,补贴覆盖汽车、家电、3C数码、家装厨卫等产品。

汽车消费于3月1日率先启动专项补贴。据悉,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在享受企业自身让利促销活动的基础上,另外按购车价分四档享受补贴: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2000元/辆;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补贴3000元/辆;发票金额在15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补贴4000元/辆;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消费者通过服务平台领取和核销相应电子消费券,即可享受购车补贴,购车补贴由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向消费者兑现。

此外,全市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将与本次促消费活动同步发力,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

汽车以旧换新方面,继续按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两种方式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吕梁市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消费者;报废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2025年1月1日起,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省内二手车经销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乘用车,并在吕梁市购买、省内上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1.5万元或1.3万元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二手车转出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消费者。

家电消费推出42大类产品补贴方案,其中包含12大类国家家电补贴产品和30大类省内扩充家电补贴产品。对一级能效产品给予20%价格补贴,二级能效产品补贴15%,单件最高补贴2000元。针对空调产品设置“3台补贴上限”,满足家庭多场景需求。3C数码产品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产品可享15%购新补贴,单件最高500元。

3C产品购新补贴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类数码产品(单价销售价格不超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

家装厨卫领域针对40类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享受立减,单个消费者累计最高可获18000元补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则提供600元一次性补贴,严格限定新车须符合国家3C认证标准。


编辑:刘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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