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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一地块空置十余年 被指引发诸多问题

时间:2025-03-13 16:53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 许永军)近日,本报接到举报,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三里岗社区商厦家属院地块,早在2013年就由阜阳市阜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和公司)实施拆迁,2018年安徽润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实施拆迁。

  如今最早拆迁地块已经闲置十余年,阜和公司投入上亿拆迁资金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导致被拆迁户多年得不到回迁安置,政府每年需要支付巨额拆迁户房租,更引发诸多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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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置地块)

  一块地两公司拆迁引发诸多问题

  十余年空置背后有何隐情?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2025年1月3日,阜和公司债权人之一解昆(化名)拿着一份阜阳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的规划公示图向记者表示:“2018年8月31日,阜阳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公示,对位于西湖大道北侧、颍州南路西侧,规划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及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2.15公顷(32.25亩)。该地块早在2013年就由阜阳市阜和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和公司)实施拆迁,阜和公司参与拆迁后完成拆迁安置工作。2013至2014年之间阜和公司按照政府批文实施拆迁(其中有几户是2017年和2018年拆迁),目前这17亩地全为净地,实际拆迁实施人是阜和公司。如今十余年过去了,该地块一直闲置,阜和公司投入上亿资金拆迁后土地不能使用、资金得不到回笼,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我们这些债权人投入阜和公司上亿元资金无法收回,有的企业面临倒闭,有的生活举步维艰。”

  阜和公司债权人黎兰(化名)告诉记者,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明知该地块始终由阜和公司开发的情形下,2018年10月8日又安排颖州区征收办与安徽润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颍州区项目资金使用合作协议。

  “该协议未经法定程序,不公示、不公开面向社会招投标,私订土地‘萝卜招标’拍卖协议,是重复征收(阜阳市HX09单元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将阜和公司21亩地与润兴公司该项目规划在一起)。颖州区征收办与润兴公司合作的拆迁户迄今没有安置,造成众多拆迁户居无定所。”据黎兰透露,颍州区政府自2018年始直到现在,每月支付过度费175.6万元,“因交叉重复征收,颍州区人民政府的不作为造成两家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能推进,搁置十余年,不仅导致一个企业破产,一个企业濒临倒闭。同时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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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和公司持有土地证及实施拆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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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颍州区征收办与安徽润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项目资金使用协议)

  被拆迁户难回迁 法院依法拍卖阜和公司土地受阻

  2月13日,记者来到拆迁户之一徐杰店里,就拆迁安置了解情况。徐杰(化名)是三里岗社区商厦家属院周边附近拆迁户之一,他告诉记者,自己的房子被拆已经有七八年,一直在外租房住,目前政府向其支付房租,“由于那个地块位置好、有学区,我们一直在等回迁。”

  黎蓝(化名)告诉记者,2018年8月31日,阜阳市城乡规划局发布32.25亩商业用地公示其中有2666.8平方米(4.2亩)土地使用权是阜和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于阜和公司已经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阜和公司持有的2666.8平方米(4.2亩)地块依法拍卖。2018年10月22日阜阳市颍州市人民政府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阜州政函〔2018〕275号《关于中止颍州南路西侧、西湖大道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函》,以单独拍卖无法开展土地征收工作为理由叫停司法拍卖。叫停的拍卖4亩地块,其权属属于阜和公司,然而该项目在司法拍卖叫停后迄今无任何进展。“我觉得,这不是单独拍卖影响开展土地征收工作,而是当地相关部门为了他人利益实施的行政干预行为。”该人士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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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相关部门未就此回应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2012年安徽省就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制定了处置和利用及预防和监管、追责相关条款。

  对此,记者分别于2025年1月8日、13日,17日,21日多次联系了颍州区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宣传部门负责人,但均未得到正式回应。

  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刘胜印律师对此认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律师表示,阜和公司4亩地的拍卖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是否有其他法定情形,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在中止拍卖函中并未提出充足理由,有以行政职权干预司法程序之嫌。颍州区征收办与润兴公司签订《颍州区项目资金使用合作协议》在规划中将阜和公司21亩地囊括在润兴公司的阜阳·润兴广场项目中,其操作侵害了阜和公司的合法利益,阜和公司投资亿元的拆迁安置款不能落实,涉案项目不能推进客观上或与当地有关部门的部分做法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编辑:李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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