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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22条举措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时间:2025-03-18 16:21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3月18日,记者从山西省司法厅了解到,山西省政府日前印发了《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提出22条具体举措,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旨在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在强化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管理上,《举措》指出,行政检查主体必须具备法定资格,各级政府要梳理公布行政检查主体,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第三方及外包的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要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行政检查标准得以明确。各级执法单位要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形成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按照本领域行政检查标准,规范有序地开展行政检查工作;省、市执法单位要制定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细化量化行政检查的范围、方式、频次等内容。

行政检查实施方面,《举措》严格规定,各级执法单位要科学制定年度检查计划,统一公示行政检查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与监督;严格履行检查程序,入企检查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出具文书和证件,制作笔录并告知检查结果;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确保行政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专项检查要充分评估论证,严格控制范围、内容、时限和年度数量等,防止运动式检查。

创新行政检查方式是一大亮点。《举措》强调,各级执法单位要推行“综合一次查”,整合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推进非现场行政检查,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推行“扫码入企”机制,加强对执法扰企行为的预警、制约和监督;探索涉企行政检查经济影响评估,防范和降低行政检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进一步加强行政检查监督。《举措》要求,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要创新监督方式,贯通各类监督,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力度,对检查不规范、乱检查的,根据情形进行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省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要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部署应用,强化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共享和交换,加强对行政检查的全过程监督。

据山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各部门将严格落实《举措》,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权力运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让企业安心经营、轻装前行,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编辑:刘自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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