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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苍溪:柔性执法 让市场监管更有温度

时间:2025-04-15 17:31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冯举 □ 范鑫)“没想到首次违法能免罚,这样的执法让我们感受到包容和支持。”四川省苍溪县某副食店负责人张先生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整改后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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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此前,该店因新员工工作疏忽,出现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后,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违法货值金额未超过500元,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案发后当事人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流入市场,已自行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采取“首违不罚”处理方式,通过约谈指导、限期整改等柔性举措帮助商户规范经营。这个温暖场景,正是苍溪县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进“服务型执法”的生动缩影。

“当前全县市场经营主体突破4万户,如何让监管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课题。过去执法过程中,部分市场主体反映‘小错重罚’影响经营信心,尤其新主体更需要成长空间。”苍溪县市场监管局局长苟宏表示。

近年来,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创新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将执法端口前移,建立“体检式”检查、“诊疗式”整改、“康复式”回访全链条服务机制。2024年以来,该局指导经营主体整改问题隐患300余个,对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后果轻微等情形予以减轻、从轻或免于处罚(含首违不罚)案件255件,减少经营主体直接经济损失逾20万元。

为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该局推行“清单化+分级分类”监管模式,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制定“ABCD”四级风险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企业实行“一企一策”重点监管,对低风险主体实施“无事不扰”。柔性执法的“春风化雨”催生出市场活力的“万物生长”,某超市负责人刘女士对此深有体会:“今年新店筹备时,市场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布局,避免了我们因流程不熟悉造成的合规风险。”此类“服务前置”理念已融入日常监管。2024年以来,全县新增市场主体3300余户,其中“个转企”数量近120户,远超往年。

今年,苍溪县市场监管局还将继续开展“百名市监干部进千企”活动,工作人员随身携带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深入包联企业开展“伴随式普法”,调研经营痛点,为企业精准纾困解难,持续将“服务型执法”打造为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品牌。

编辑:刘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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