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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预付式消费新规5月1日施行 跑路、霸王条款能否终结?

时间:2025-04-30 14:04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在消费市场中,预付式消费一直是一把双刃剑,它既给商家带来资金流,又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与优惠。然而,办卡后门店跑路、充值后无法退款、合同暗藏霸王条款等问题,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为预付式消费市场带来了新的曙光。但现实中,消费者想要实现7天无理由退款,或将依旧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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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付式消费领域,恶意闭店、卷款失联这一长期存在的痛点,消费者前脚刚充值,后脚商家就“人间蒸发”的情况屡见不鲜。杭州西湖区的来女士便是这一乱象的受害者之一。半年前,她在家附近的美甲店充值了2000元,但仅使用了3次服务后,她突然发现店铺大门紧闭,门口贴着一张“装修升级”的通知,随后经营者彻底失联。

来女士的遭遇仅仅只是冰山一角,在社交媒体上,类似的案例频繁被曝光。有家长为孩子报名了少儿体能培训课程,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可课程还未完结,培训机构就突然停摆,负责人不见踪影,孩子们的培训计划就此中断,家长们的钱也打了水漂。

还有消费者充值成为高端普拉提会所的会员,享受了几次服务后,会所却因资金链断裂而闭店,会员们不仅失去了继续锻炼的场所,充值的费用也无法追回。这些案例就像一面面镜子,清晰地映照出预付式消费市场的混乱与无序,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陷入了深深的困境。

记者从《解释》看到,对于此类情况已有应对手段。《解释》明确,商家因经营不善跑路,清算义务人未依法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惩罚性赔偿甚至刑事责任。但消费者维权依旧困难,要么找不到人,要么对方称没钱还,维权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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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还明确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7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享有7天无理由退款权利。然而,记者走访杭州多家健身房、美容美发店等发现,各商家应对举措大相径庭。

位于杭州上城区客运中心附近的一家美容养生馆负责人罗女士表示,门店从5月1日起支持7天无理由退款,若消费者体验不好,可退卡退费,还支持转卡服务。但并非所有商家都如此开明,某美发店工作人员坚称“一旦办卡,店铺不允许退卡”,面对《解释》相关追问,竟表示不知情,还称实体卡背面“持卡注意事项”明确写了不允许退卡。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会佳表示,预付式消费市场中,“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条款均属霸王条款,《解释》生效后,任何机构不得以此拒绝退款。

退费是否返还已享受的折扣也是一大争议点,以美发、美甲等采用优惠折扣制的储值卡消费为例,问题尤为突出。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消费者王女士的反馈,讲述了她在美容院遭遇的闹心事。该美容院单次面部护理价格为268元/次,办卡则有优惠套餐,1688元可享受10次护理服务。王女士觉得划算,便办理了美容卡。然而,在她使用了7次护理服务后,因搬家的缘故,不得不考虑退卡事宜。

当王女士向美容院工作人员提出退卡诉求时,却得到了令人难以接受的答复。工作人员称,若退卡便不能再享受办卡时的优惠,需按照单次原价进行结算。这一番计算下来,王女士不仅无法拿回剩余未消费的金额,反而还得倒贴给美容院188元。王女士对此十分气愤,认为这无疑是“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张会佳解释,按照《解释》,因消费者原因返还预付款,经营者提供折扣商品、服务的,应按打折前价格计算已兑付商品或服务价款。但如果消费者主张打折前价格不合理,经营者又无法提供交易记录,法院可按同类商品或服务市场价格计算。

目前,全国层面的预付式消费立法和统一的预付资金监管制度尚未建立,企业主动监管资金意愿不强,监管部门也缺乏明确依据。《解释》的出台为预付式消费市场的规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但要真正实现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款的权利,还需要商家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以及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只有这样,预付式消费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编辑:马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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