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河南在线> 市场监管> 详情

潢川县税务局:深耕“TSC5绿色通道”服务 激活税企共治“新生态”

时间:2025-05-06 12:52来源:消费日报网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潢川县税务局聚焦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和服务效能提升,创新推出“TSC5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绿色通道”,打造“全流程智办、全链条协同、全周期护航”的税费服务新模式,推动纳税信用与税收服务深度融合,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畅通信用服务“快车道”,打造专业服务新高地

潢川县税务局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为抓手,构建“信用+服务”双轮驱动机制,为高信用机构及代理企业提供全流程便捷服务。一是分级分类,开通绿色通道。依据评定结果,对信用等级为TSC5级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代理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属窗口,实行“优先办、提速办、容缺办”服务机制。二是数据赋能,强化信用应用。依托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对信用优良机构代理的纳税人,在纳税信用评价、发票额度调整等事项中给予更高信用级别的政策支持,推动“信用换便利”落地见效。三是精准辅导,提升服务能力。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专题培训、云税直播微课堂、开业第一课等形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定制化”辅导。2024年累计开展专项培训7场,覆盖机构从业人员200余人次。

构建协同共治“生态圈”,激活税企联动新动能

潢川县税务局以信用管理为纽带,推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深度参与税收共治,形成“以信促管、以管促服”的良性循环。一是信用联评,深化银税互动。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纳入“银税互动”体系,推送信用优良机构代理的中小微企业信息,助力企业获得更高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实现“以信养信、以信促融”。二是风险联防,筑牢合规屏障。 建立“机构信用+企业风险”双预警机制,依托税收大数据平台实行动态监测,对高风险事项提前介入辅导,2024年累计推送风险提示100余份,实现“服务前置、风险可控”。三是争议联调,优化治理效能。成立涉税争议联合调解中心,邀请TSC5级机构专业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税费争议调解,推动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深耕惠企便民“责任田”,释放信用激励新红利

潢川县税务局以优化服务为导向,将信用评价结果转化为惠企便民的实际举措,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升级。一是柔性监管,彰显执法温度。对TSC5级机构代理的纳税人,在风险应对中优先适用提示提醒、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措施,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助力企业轻装前行。二是全链护航,赋能企业发展。针对高信用机构代理的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包,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结税务登记,匹配“税惠政策专员”定向推送政策,简化注销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三是智慧服务,提升办税体验。 打造“TSC5服务专区”,集成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提供“智能填单、一键申报、快速审批”功能,代理企业高频业务网办率达98%,实现“信用越好、办事越易”。

下一步,潢川县税务局将以TSC5绿色通道为切入点,持续深化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拓展“信用+”应用场景,以更优服务、更实举措、更高标准打造税收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李书进)

编辑:方元明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