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邹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创优文旅营商环境。
将法治思想贯穿行政履职全程。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做事用法;在局机关和文旅系统定期开展法治学习和法治教育,制定《文旅系统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在重大政策制定、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文旅系统安全生产等方面,带领班子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依法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执法主体执法卷宗目录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和各级案卷评查及自查活动,提升执法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加强文化旅游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旅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承办了2024年山东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集中巡查现场会。
法治为民,广泛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场馆、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等场地,“邹城文旅”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结合与文化和旅游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增强群众和经营主体法治意识。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文化执法大队“扫黄打非”五进宣传活动入选全市“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创新释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文化阵地作用,与市司法局共同举办流动“法治文物”展览。该局报送的2件法治作品,在济宁市法治文创作品征集评选中,从12个县(市)报送的600余件作品脱颖而出;其中,普法Logo设计获选济宁市类别唯一获奖作品,并成为“济宁普法”标识;法治面塑系列作品荣获法治文创实物一等奖。
下一步,邹城市文旅局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优文旅营商环境,为文旅产业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辑:李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