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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协:“仅退款”面临“退场” 消费者权益保护仍任重道远

时间:2025-05-16 10:40来源:消费日报网

  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的当下,线上购物已成为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之一。这几年,各大电商平台陆续推出的“仅退款”“价格保护”等服务举措提升了消费体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生态构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电商平台“仅退款”服务即将调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消费市场的长远发展,对这一现象进行了剖析。我们认为:

  “仅退款”是特定阶段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手段

  “仅退款”服务作为电商平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的有益尝试,在特定时期展现出强大生命力。从消费者视角看,该服务极大地简化了售后维权流程。此前,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瑕疵、描述不符等问题,需经历繁琐的退货环节,耗费大量时间精力且维权结果难料。“仅退款”服务打破这一困局,让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能快速获得退款,降低了维权成本,提升了消费者主动维权的积极性与成功率。

  从市场层面来看,“仅退款”服务也是规范商家经营的有力约束,有力地倒逼商家强化商品质量把控,如实披露商品信息,净化电商市场环境,推动行业在良性竞争中有序发展,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购物体验。

  服务调整是适应市场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新矛盾。随着电商市场规模持续扩张和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市场交易规则和商业模式不断迭代,“仅退款”服务与当下市场环境不能完全适应。如电商市场下沉使消费者需求更趋复杂,“仅退款”规则有时被过度解读或滥用;不良商家利用规则漏洞,有恶意退款、虚假退货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诚信商家利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另一方面,“仅退款”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市场生态。“仅退款”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商家运营负担与经营风险,频繁的申请可能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影响正常经营;大量无理由“仅退款”还造成商品损耗增加,冲击电商产业链成本结构。从市场生态角度,服务滥用破坏市场信任机制,会严重削弱电商市场的创新活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协同发力构建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是平台应创新机制,填补服务空白。“仅退款”服务调整是市场发展的结果,电商平台应借此探索创新。建立“纠纷快速响应机制”,整合多方资源,针对商品质量争议等高频纠纷,迅速介入并出具解决方案,兼顾消费者权益与规范维权秩序。如:推出“信用退款”模式,对信用良好的消费者在非恶意纠纷时提供“先行退款”。同时,与行业协会合作搭建商家信用评价体系,对诚信商家给予流量、政策支持,以创新机制填补服务空白,推动电商市场生态良性发展。

  二是部门应加强监管执法,守牢权益保护底线。相关部门应完善电商领域法律法规,明确新型消费纠纷裁判标准,加强平台规则的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合规审查,探索“沙盒监管”,既鼓励服务创新又守住权益保护底线。推广“智慧监管”模式,运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电商交易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分析,精准识别恶意维权、虚假交易等违规行为。同时,积极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筑牢屏障。

  三是消费者应强化维权意识,理性消费。消费者作为重要参与方,需树立理性维权意识,通过学习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消费维权能力。购物时保持理性消费态度,仔细阅读商品详情与服务条款,审慎下单。我们倡导消费者遵守平台规则、合理维权,通过正规渠道解决纠纷,共同维护电商市场的健康稳定。

  “仅退款”“价格保护”等服务,是电商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创新,在特定阶段为提振消费信心、优化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仅退款”服务的调整是市场自我优化、行业迭代升级的体现,而“价格保护”等服务的完善,也彰显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举措的动态适应性。我们乐见“仅退款”“价格保护”等售后服务的创新,期待更多契合时代需求的创新性举措涌现,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注入新动能。


编辑:李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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