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乐享山东> 文旅经济> 详情

用科技诠释上古神话,《山海经》裸眼3D主题展将亮相

时间:2025-07-02 10:15来源:消费日报

7月1日,《山海经之烛龙秘境》沉浸式裸眼3D装置艺术展新闻发布会在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举行。据悉,这是全球首个以《山海经》神兽为主题的沉浸式裸眼3D装置艺术展,将于7月15日至10月8日登陆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

图片1.png

作为上海旅游节的重点活动之一,《山海经之烛龙秘境》通过前沿科技手段,重新诠释上古神话的视觉魅力与哲学内涵。本次展览将成为中华艺术宫(上海美术馆)首个数字艺术收费展览,将横跨暑假、国庆中秋黄金周,为海内外游客带来神话探险体验。

千百年来,《山海经》描绘的神秘图景激发着无尽想象。本次展览聚焦《山海经》中的创世神祇——“烛龙”(身长千里,掌自然、控昼夜、驭生息),利用裸眼3D、全息激光、互动传感等前沿数字技术,在2000平方米的展陈空间中,让上古神兽“破壁而出”,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本次展览将深度挖掘“烛龙”的文化内涵,打造具象化体验区域,引领观众走入上古神祇的世界,开启可感可触的时空对话,诠释中国人独特的宇宙观与世界观。

作为本次展览的主办方之一,爱得玛娱乐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李戴维在发布会上介绍:“我们选择《山海经》中磅礴的创世神祇‘烛龙’,正是要打造这座联结上古神话与未来想象的时空秘境,兑现‘让中国故事发光’的初心。”

图片2.png

《山海经之烛龙秘境》彻底突破传统静态观展模式,独创“星际启航—迫降探索—追龙寻缘”剧情线,观众化身“宇宙旅人”,在交互中解锁秘境真相。当观众步入中华艺术宫0米层北区展厅,将置身一个虚实交织的神话宇宙,获得多维度震撼的艺术体验。

当观众穿越星际旋涡、漫步幻境桃林、探访龙鳞洞穴,“烛龙”奥秘层层展现。把这些空间串成一场旅程,目标就是让观众离开展厅时说“这真是我没见过的东西。”“烛龙秘境”创意总监郑臻泽介绍。

本次大展以数字艺术为引擎,深度探索科技赋能美术馆空间的转型路径,是上海数字文创产业发展的新里程碑,并开创美术馆数字化展览的创新范式。

中华艺术宫党委书记、执行馆长王一川介绍:“数字交互技术不仅是视觉奇观的载体,更是传统文化的转译器。基于这些融汇当代美学与科技呈现出的独特内容与形式,观众也将成为展览的参与者,去触摸、去感知、去品味一场混沌、神秘而宏伟的视觉盛宴,获取在传统美术馆观展过程中所无法得到的全新多元化体验。”

在上海首次展出后,《山海经之烛龙秘境》还将进行全球巡展(新加坡、迪拜、美国等),中国神话IP将依托美术馆平台扬帆出海。未来,更多历史瑰宝与文化IP有望通过数字化技术在美术馆场景中“活化”,让全球观众触摸“可交互的中国文化记忆”。


编辑:李希平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