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乐享山东> 文旅经济> 详情

6个方面23条举措!山东11部门联合发文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时间:2025-07-03 16:27来源:消费日报网

  山东是文化大省、文物大省、非遗大省,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责任重大。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加强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扩大文化遗产传播交流、强化文化遗产工作支持保障等6个方面对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与务实举措。

  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做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若干措施》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同时,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督察和检查。实行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文化遗产,各部门单位对本行业本领域的文化遗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聚焦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难点、堵点,《若干措施》坚持以改革为引领,提出了建立完善文化遗产保护预警机制、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长效保护整治机制、探索“文化遗产数字化+产业化”共生发展模式等一系列创新举措。根据《若干措施》,山东省将建立全省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分级分类建立文化遗产名录。实施文化遗产旅游目的地创建提升行动,编制山东文化遗产游径地图。实施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项工程,建设齐鲁文化遗产数智模型。

  在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具体举措方面,《若干措施》突出系统化思维,根据文化遗产类别,区分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物质文化遗产又区分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革命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民间收藏,分门别类提出保护举措。比如,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实行挂牌保护实施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系统推进革命文物名录管理和修复维护工作;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日常巡查、定期评估、整改落实纳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闭环管理等。

  严格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严厉打击盗掘、盗窃、走私、损毁文化遗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国民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校相关课程……坚持严的基调,《相关措施》严格落实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围绕完善前置保护机制、健全法治保护体系等,提出明确具体举措,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文化遗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保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有效开展,《若干措施》提出,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做好文物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等重点工作经费保障。加快文化遗产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有关专业、学院,定向培养全科人才。实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题培训计划,3年内分级对省市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业务骨干人员轮训一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执法监督力量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水平。


编辑:李希平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