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消费浙江> 文旅体育> 详情

余华文学IP牵线 浙江海盐解锁“文学故乡+青春创业”文旅新范式

时间:2025-07-05 16:17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马佳丽)7月4日,一场以“跟着余华游海盐”为核心脉络,以“青年创业成长”为驱动的嘉兴市海盐县文旅推介会暨文旅招商引才推广会在杭州湖滨步行街上演。本场活动由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指导,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嘉兴各县市区文旅体局、南湖文旅集团共同协办。活动以作家余华的文学IP为纽带,将嘉兴的人文与自然景观、海盐的山海风光、非遗文化以及旅游业态打包呈现,与青年们进行分享,在西湖之畔搭建起一座连接“文学故乡”与“全国游客”的桥梁。

1.jpg

  活动以“一粒海盐”的诗意想象破题,通过“文旅资源推介+优惠政策发布+融合式表演”的组合形式,立体展现海盐的文化肌理。当滚灯在舞台上交织成“流动的太阳”,非遗绝技瞬间点燃现场氛围;《一粒海盐》主题曲首发演唱,用动人的旋律传递出海盐的味道与情感;《美丽海盐》与《千年等一回》的创意串烧,巧妙融合西湖与海盐元素,点燃全场热情。而“跟着余华游海盐”主题推介环节,更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等文学文本出发,串联起南北湖、绮园、盐田日出等实景地,让观众在文字与现实的对照中,发现“余华笔下的江南”如何演变为“可触摸的旅行目的地”。

  海盐之美,是嘉兴这幅江南锦绣画卷上璀璨的明珠。在嘉兴文旅资源推介环节,“中国古镇看嘉兴”的主题串联引发共鸣。无论是南湖红船的红色基因、乌镇水巷的千年文脉、还是西塘烟雨的诗意栖居,都与海盐的最美日出形成互补,共同构成嘉兴文化旅游的“黄金三角”。嘉兴拥有中国密度最高、风貌最完整、文化最鲜活的古镇群落,从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的古今对话,到天下奇观钱江潮的磅礴气势,处处彰显着嘉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旅游资源,令人为之倾心。

3.jpg

  为降低游客出行门槛,活动现场重磅发布文旅优惠政策:演唱会票根经济联动、住宿优惠等组合政策同步推出,让“说走就走的海盐之旅”更具吸引力。活动更是突破传统文旅推介模式,创新性引入“旅行+未来 理念。9位来自海盐各镇(街道)的文旅业态青年主理人登台,现场分享在海盐创办农场、文创工坊、乡村文旅项目的创业故事,向青年群体发出“可奋斗”的诚挚邀约。

  在全场的瞩目下,海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胜娟,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策划推广处副处长张学建、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李颖等领导等共同上台,共同启动“嘉兴市海盐县文旅推介会暨文旅招商引才推广会”。这标志着海盐文旅在吸引青年客群、拓展旅游市场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4.jpg

  18个精心布置的摊位汇聚了嘉兴五县两区及海盐有关部门、海盐乡镇(街道)与知名市场主体(南北湖景区、绮园景区、嘉兴开元森泊度假乐园、阿拉的海水上冒险乐园、胜利饭店等)的特色好物。游客们在此逛、吃、赏、玩,品味非遗文化、文创产品与地道美食,零距离感受海盐魅力。现场特别设置的“就业政策专区”,则由海盐县委组织部、海盐县人社局携当地就业机会现场“招贤”,为现场青年客群提供从“打卡旅游”到“扎根发展”的全链条解决方案。“招商专区”海盐县商务局现场宣传招商政策,向来咨询的客商详细介绍着海盐县独特的区位优势、完善的产业配套以及极具吸引力的优惠举措。

  当西湖的晚风与海盐在歌声中交融,这场跨越地域的文旅对话,不仅让杭州青年触摸到海盐“山海相拥、文脉绵长”的城市肌理,更展现了嘉兴“古镇群落 + 红船文化”的独特魅力。从余华笔下的文学故乡到“可游可栖”的青春之城,海盐正以文旅融合为笔、以新青年创业成长为墨,在嘉兴全域画卷中书写着“诗与远方”的全新注脚 。


编辑:马佳丽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