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四川在线> 企业风采> 详情

高原特色产业集聚 区位优势激活发展动能

时间:2025-09-25 11:09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罗颖 □ 王安安)四川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松潘高原农特产业加工园)位于松潘县青云镇,紧邻川青铁路阿松潘站、距离九寨黄龙机场27公里,与在建的川汶高速松潘南互通紧密相连,区位优势明显、交通极为便利。园区占地面积211亩,2013年全面启动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8月获得“四川省第二批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称号。目前已经建成标准化厂房3.2万平米,在建标准化厂房1.1万平米。入驻各类企业23家(其中:四上企业3家),开发各类产品达50余种。初步形成以道地中药材、牦牛、沙棘、野生菌等为主的高原特色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2024年总产值达1.67亿元,2025年1至7月,实现产值超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40%。直接带动群众就业100余人,间接带动就业1000余人。2024年以来先后招引6家企业入驻,产品涉及牦牛油火锅底料、牦牛肉(骨)膏系列调味品、沙棘饮料、野生菌罐头等本地特色产品,预计2025年园区产值将超2亿元、较2024年增长20%。

图片1.jpg

园区共有数十家企业,分别是四川通利荣松药业有限公司、四千米亚客(阿坝州)食品有限公司、松潘县丹珠梅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松潘县一牦食品有限公司、松潘县藏多宝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松潘县夏旭冬日天然沙棘食品有限公司、松潘森林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阿坝州集采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松潘县穗丰食品有限公司、松潘县牦之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

据介绍,四川通利荣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六家中药材种植专合社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面积2000余亩,直接解决当地就业20余人。截止2023年底已在阿坝州收购大黄、羌活、赤芍、红毛五加皮、贝母、甘松、冬虫夏草等2400万元,其中在松潘收购1200万元。通过提档升级,公司年产值将超过5000万元,更好带动当地中药材产业发展。

图片2.jpg

四千米亚客(阿坝州)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牦牛肉及其副产物全链条精深加工的规上民营企业。2024年实现产值2000余万元。2025年公司计划实施牦牛肉加工扩建提升项目,以逐步完善牦牛全产业生产加工链条。项目总投资4400万,建成后预计年出栏3000头牦牛。

松潘县丹珠梅朵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入驻集中区以来,累计投入1100余万元,建成两条现代化食品级生产线,每年采购本地鲜牦牛肉600万元,带动就业30余人。2024年销售额突破1500万元,年均增长率达12%,先后获评“州级龙头企业”“县级优秀企业”等荣誉,并在浙江相关地区设立协作专营店,在松潘、九寨沟等地开设5家专营店。

图片3.jpg

松潘县一牦食品有限公司为九黄沿线游客及浙江、青海、兰州、脱贫地区网络销售农副产品,年产值约500万元,2025年获得“四川省诚信商贸企业”;松潘县藏多宝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现有员工20余人,生产加工奶制品、青稞咖啡、酥油茶、牦牛肉酱、菌类酱等品类;松潘县夏旭冬日天然沙棘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沙棘食品研究、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民营企业,年收购沙棘鲜果2000余吨,年生产能力5000余吨。

松潘森林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食用菌收购,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企业。公司总部位于成都市,共拥有1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员工45人。在园区租用厂房1000余平米。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各大城市,在销售过程中实行三实二口一网模式(三实:直营店、度假旅游区、文化主题酒店,二口:出口韩国、日本,一网:多电商平台)。

图片4.jpg

阿坝州集采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于为全州提供高效、优质、透明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的现代化企业。构建起一个集商品集中采购、智慧仓储物流、品牌营销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为州内各大KA、便民小店,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及大型企业提供米面粮油、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等物资。今年1-7月已实现产值超2000万元,预计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四川青藏高原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凭借其得天独厚的区位交通优势与扎实的产业基础,已成功汇聚了一批优质企业,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畜产品加工集群。园区不仅在产值上连年攀升,增长势头强劲,更在带动就业、促进当地群众增收方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展望未来,随着入驻企业的持续壮大与产业链的不断完善,该园区必将为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动力。

编辑:冯举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