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乐享山东> 市场监管> 详情

黄河流域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赋能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暨2025年“质量月” 联动提升活动在东营举办

时间:2025-09-30 10:35来源:消费日报网

9月29日,黄河流域质量强企强链强县赋能高质量发展经验交流暨2025年“质量月”联动提升活动在黄河入海口城市山东东营举办。本次活动由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东营市人民政府、垦利区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以“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强国建设”为主题,通过经验交流、成果发布、技术推介与实地观摩,凝聚沿黄九省质量共识,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二级巡视员李常青,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承丙,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必昌出席活动并致辞。

微信图片_20250929221301_49_131.jpg

李常青在致辞中强调,沿黄九省区联合开展“质量月”活动,在知识产权、标准、计量等领域先试先行,省际联动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他要求沿黄省份深入贯彻《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在三方面发力:加力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推动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一链一策”提升产业链质量,“一县一品”打造区域特色;筑牢高质量发展的质量基础,优化质量基础设施资源配置,深化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应用,主导制定新兴领域国际标准;深化区域质量交流合作,不断完善区域质量标准合作机制,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创新活力,构建更高水平的质量标准协同发展体系。

吴承丙指出,近年来,沿黄九省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总局指导下密切协作,在质量领域取得积极成效,构建起跨区域质量协同发展体系。他介绍,山东省深入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培育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3家,推出“好品山东”品牌523个;支持217家链主企业组建质量创新联合体;在136个县市区全面开展质量强县建设,4个县市区入选全国质量强县培育创新试点。他建议,要用好质量工作“工具箱”,推广绿色标准认证、推进碳计量与水计量建设,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质量提升;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搭建科创平台,推动行业节能降碳,助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促进流域内质量基础设施共享互认,深化省区合作,共同构建黄河流域质量治理新格局。

陈必昌在致辞中介绍,本次活动推动沿黄城市更高水平实现质量协同、产业合作,促进全流域质量工作优势互补、整体提升,东营市将学习运用本次活动成果,深化与沿黄城市在多个领域合作,为提升黄河流域质量治理能力作出东营贡献。

活动现场,发布了沿黄九省质量强企、强链建设典型案例与质量强县建设经验做法,展现流域质量发展的集体智慧。同时,沿黄九省质检机构分别推介了质量基础设施特色项目,并共同发布检验检测服务效能提升倡议书,提出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合作机制。

当天下午,与会人员进行实地观摩,近距离学习先进企业在智能化改造、新材料研发、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等方面的质量提升实践。

沿黄九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相关县区政府代表、技术机构与企业代表,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东营市政府、垦利区政府负责同志,各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及省内外媒体记者等参加活动。

会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东营召开工作推进会,通过政策解读、交流研讨等方式,全面部署质量基础设施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工作。

编辑:李希平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