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罗颖□王安安)10月16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和四川省税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年来,四川省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病有所医,在推进“健康四川”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四川省在参保制度机制方面,还缺乏针对连续参保人员的激励机制,对居民医保脱保、断保行为缺乏约束机制,亟需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参保的工作机制,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基础。”彭波介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省医保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9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政策特点有几个方面。一是“放”,即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2024年全省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较上年分别减少10.9万、4万人,连续3年负增长,为积极适应人口流动性和应对人口负增长,我们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学生儿童可在常住地或就读地参保,大学生可按学制参保趸缴医保费。通过消除参保政策限制,进一步促进全民参保。
二是“扩”,即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对象上由家庭成员扩展到近亲属,费用上从支付居民医保费扩展到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产生的自付医药费用。
三是“提”,即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确定我省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为每次4000元,激励总额最多可达到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四是“奖”,即建立居民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额度也是每次4000元。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和基金零报销奖励额度可以叠加,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五是“便”,即通过数字赋能,持续提升医保服务便捷化水平。深化医保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在全面推广医保码应用基础上,持续优化“刷脸支付”、医保移动支付、“一码付”等医保结算方式,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通过广泛运用新技术,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群众可以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促进参保政策措施。首先优化参保服务,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的户籍限制,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大学生可按学制趸交参保等。其次完善筹资和待遇政策。明确对困难群众参保按规定给予分类资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范围。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稳步提升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再是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基金零报销激励机制、中断参保约束机制,明确具体的激励约束标准。针对断保后再参保情形设置待遇等待期。
二是健全参保管理服务机制。从建立精准扩面机制,推进参保精细管理,推进“一人一档”管理,完善参保动员机制,开展全民参保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保,优化医保服务供给机制,提供便捷高效参保服务,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推进数字赋能医保服务,持续优化医保结算方式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三是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健全参保工作部门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协同做好全民参保工作;健全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内容,为参保动员提供数据支撑。
《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参保政策措施,补齐了参保政策的短板,健全了参保管理服务机制和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为推进全民参保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编辑:冯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