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罗颖□王安安)居民参加医保需要先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再到税务部门缴费,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四川省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做好费款征收和缴费服务工作,积极配合省医保局巩固和提升全民参保质量,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10月16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在四川新闻发布厅举行政策吹风会,介绍《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四川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廖磊介绍:“《实施意见》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税务部门将与医保等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医保缴费服务方面工作。”

在宣传辅导方面,将持续完善缴费政策推送和线上线下的辅导机制,制作推出图解、演示视频、动画短片、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直观易懂的宣传产品,采取专题解读、线上答疑、“点对点”短信提示等宣传方式,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和缴费渠道的知晓度,让“医保缴费”这件事变得可知、可感、易办。
在便利服务方面,将持续巩固“网上办”“掌上办”成果,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银联云闪付、商业银行APP等线上缴费渠道,为居民缴费人提供多样化、便捷化的缴费方式。全面推广“社保缴费全景图”,在百度、高德地图标注缴费服务网点,让群众方便查询、按图索骥、就近前往、快捷缴费。协同医保、政务服务等部门提升“一厅联办”“一窗通办”质效,探索设置“联办专号”“综合窗口”,推动联办服务从“只进一门”向“一次取号”“一窗办结”升级转变,实现“经办缴费一体联办、政策咨询一同答复、争议诉求一站化解”,让群众办理医务业务省时又省力。持续优化川渝跨省社保缴费服务,更好满足两地群众医保业务“跨省办”需求。
强化困难群众帮扶方面,将认真落实资助低收入群参保政策,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群众缴费服务作为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的重要措施,与医保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开展精准辅导,同时指导基层税务机关针对性做好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参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让困难群众看病有保障,生活更安心。
响应群众诉求方面,将持续畅通参保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提高问题的处理效率,积极回应缴费人诉求。同时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求,在办税服务厅提供优先办理等个性化服务,切实将党的好政策落实到每一个参保群众,实现全民受益、全民共享。
编辑:冯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