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首页> 消费舆情> 详情

多家“网红”牙膏备案功效与宣传功效不符

时间:2025-12-15 16:10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 (记者 王琦琛)《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12月1日起全面落地实施。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信息公示、产品标签规范调整及功效宣称依据上传。其中,除仅宣称清洁功效的牙膏外,其余产品均需在规定期限前,通过备案平台上传并向社会公示功效宣称依据摘要。

  然而,记者在梳理市场情况时发现,包括沃朗森、BOP等在内的多款“网红”牙膏,仍存在宣传功效与备案信息不匹配的情况。

1 .jpg

  图为“沃朗森高氟防蛀炫白牙膏”宣传页面

  以沃朗森为例,其在电商平台销售的“沃朗森高氟防蛀炫白牙膏”单支售价约为24元。该产品宣传页面中使用大量“双氟溶渍去牙黄”“牙齿美白度+178%=1.78”“3天焕白牙齿”等表述,暗示产品具备亮白净齿、去渍除垢、防蛀护龈、清新口气等多重功效。

  然而,记者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发现,沃朗森旗下已备案的“沃朗森高氟防蛀炫白牙膏”“沃朗森溶渍美白清新牙膏”等产品,在国家药监局国产牙膏备案信息查询系统中,在功效宣称一栏显示“暂无关联信息”,其具体功效依据来源及合规情况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此外,此前亦有媒体调查指出,沃朗森销售的“牙科分离剂(牙龈部位型)”“医用口腔护理脱敏膏”等产品,在宣传中使用“医用修复牙龈萎缩”“7天修复”“消除虫牙”等表述,但其在国家药监局备案或注册的实际适用范围,分别仅为牙科材料分离、缓解牙齿敏感、抑制牙菌斑等用途,曾引发对宣传与备案用途不一致问题的讨论。

222.jpg


  图为其他“网红”牙膏宣传具备“美白”“除臭”等功效

  在电商及短视频平台热销的牙膏产品中,类似情况并非个例。记者查询发现,抖音平台热销的“LUA牙膏”宣称具备“以紫修黄”“光学美白”等功效,但在国家药监局国产牙膏备案信息查询系统中,以“LUA牙膏”进行信息检索后,其对应产品的功效宣称信息显示为“暂无关联信息”。

  此外,果酵密(GUOJIAOMI)美白牙膏在宣传中宣称具备“去黄、除臭”等功效,但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公开备案信息中查询发现,该产品备案功效仅标注为“清洁、其他”,其宣传表述与已备案功效之间亦存在差异。同时,“网红”品牌BOP旗下多款牙膏产品在宣传中频繁使用“由紫变蓝、去黄修白”“科研级黑科技,还原牙齿自然白”等话术,但以“BOP”在国产牙膏备案信息查询系统中进行检索后,记者看到,其对应备案功效信息同样显示为“暂无关联信息”。

  12月8日,记者就相关产品功效宣称依据公示情况、宣传合规性及整改进展等问题采访沃朗森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对该问题不了解”,并未就相关问题作出具体回应。本报持续关注事件发展。


编辑:李佳艺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