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全新改版上线!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管主办
消费日报
移动版
消费日报
微信
官方微博
官方抖音
当前位置: 发现山西> 旅游文教> 详情

山西“十四五”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果丰硕

时间:2025-12-19 11:50来源:消费日报网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刘自昌)12月18日,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润民在会上详细介绍了“十四五”期间全省文物事业发展成就,明确将以守正创新姿态开启“十五五”新征程,让三晋文化遗产焕发时代光芒。

“十四五”期间,山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扛牢为国护宝政治责任,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要求贯穿始终,深化“11356”新发展格局,推动文物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IMG_0105.jpeg

文物资源普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家底愈发厚实。全省以空前力度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53875处文物“全数复查”,新发现文物5000余处,石窟寺摩崖造像等专项调查圆满收官。五年间,79处文物入选第八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371处入选第六批省级文保单位,80通石碑石刻列入全国第一批名碑名刻名录,9个项目跻身新一轮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文物保护体系持续扩容升级。

系统性保护全面落地,文物存续状况显著改善。全省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4.15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8.8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2.48亿元,省级文保专项资金从2021年1.66亿元增至2025年3.16亿元,总量与增幅均创历史新高。建立39处国宝级文物“一宝一策”保护机制,元代及以前木结构古建筑抢救性工程覆盖率达93%,通过“文明守望工程”吸引社会力量认养文物建筑379处、资金超2亿元,创新利用政府一般债券7.55亿元实施567个低级别文物修缮项目,让乡野文化遗珠重放光彩。

考古研究成果丰硕,为中华文明探源提供关键支撑。山西深度参与11项国家重大课题,陶寺、碧村等遗址考古新发现实证了“晋南是史前桑蚕业中心”“陶寺是古代都城制度重要源头”等重要结论,兴县碧村、霍州陈村瓷窑址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陶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成开放,晋南、晋东南考古基地即将挂牌,晋北考古基地完成初设批复,山西正成为解码中华文明起源的“关键钥匙”。

活化利用形式创新多元,文物与公众生活深度交融。截至“十四五”末,全省备案博物馆达226座,五年间举办展览近3000场次、社会教育活动4万余场,接待观众超7000万人次。晋城古民居入围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武乡王家峪旧址保护利用模式入选全国革命文物典型案例。借助《黑神话·悟空》热度推动相关文保单位开放,打造“国宝中的山西”等主题游径,联袂推出《永乐未央》等文化IP,让传统文化实现破圈传播。

文物安全防线坚实牢固,监管模式全国领先。印发《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全方位责任体系,创新“智能守护+实地巡防”监管模式并获评国家文物局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2020—2022年度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调查中,山西位居全国第一。

行业治理效能持续优化,制度保障愈发坚实。省委省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构建“明方向、绘路径、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累计颁布修订地方性法规20余部、省政府规章6部。山西博物院在第七次全国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中斩获总分第一,成为山西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缩影。

刘润民表示,“十五五”期间,山西将继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让三晋大地的文化遗产成为建设文化强省、文旅强省的重要支撑,为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贡献文物力量。


编辑:刘自昌

消费日报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 ”或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所有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其著作权均归消费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消费日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载、链接、转贴、复制或使用。经书面授权使用者,应在下载使用时显著注明“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并不得对内容做任何实质性修改或删减。违者,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于《消费日报》通过本网发布的作品,消费日报社受著作权人委托,禁止任何媒体、网站、单位或个人未经书面授权以任何形式转载或使用。
3、本网未标有“来源:消费日报网”或“来源:《消费日报》”或未带有本网及“消费日报”标识(含LOGO、水印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认可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或使用该等内容时,必须完整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消费日报网”或以其他方式冒用本网名义,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著作权人来电、来函与本网联系。
4、未经消费日报社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本网名义进行信息转载、发布或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亦不得以本网名义转载来源不规范或版权存疑的信息。对前述行为,消费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因系统维护、升级或服务器迁移等原因需暂停本网服务的,本网将事先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告知。因网络线路故障、第三方服务商问题、通讯运营商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或非本网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数据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6、鉴于本网转载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著作权人发现本网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且该转载未获得授权,请及时与本网联系并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本网在核实后将依法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或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7、联系邮箱:xfrbw218@163.com 电话:010-67604554
8、本声明(含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归消费日报社所有,如有修订以本网最新发布版本为准。
人阅读